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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
2026-015
证券代码:874390
证券简称:佑威新材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浙江佑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浙江佑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
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佑
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任的态度,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
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增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是基于对被提名
人的全面了解,包括其身份背景、教育经历、职业履历、专业能力等各方面情况
的综合考量。同时,已获得被提名人的明确同意。经审查,被提名者完全具备履
行相应职责所需的资格与能力,且不存在《公司法》所列举的不适宜担任独立董
事的任何情形。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过程及其表决流程,严格遵循了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造成损害。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
2026-015
二、《关于选举冯佳杰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增设一名职工代表
董事。*开通会员可解锁*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会议,选举冯佳杰先生为
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现有董事会成员组成第三届董事会。经审阅冯佳杰先
生的个人履历等材料,我们认为:冯佳杰先生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其任职
经历、能力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冯佳杰先生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任职期限自2026年
3月17日起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浙江佑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崔晓钟、任汝平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