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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6-001
证券代码:
874595 证券简称:中塑股份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广东中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
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
作为广东中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
了公司提交
2026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的相关议案,并就其举行了专门会议。
在保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我们基于独立判断,就公司本次
会议所审议的部分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刘小丽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刘小丽女士具备《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并将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刘小丽女士不
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刘小丽女士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任职期限自公司
2026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广东中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荣武、赵建青、王茂祺
2026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