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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
2025-051
证券代码:
831513 证券简称:爱廸新能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保定爱廸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之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
以及保定爱廸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章程》、
《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
和独立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关联方为公司
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公告》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一、
《关于关联方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公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
《关于关联方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公告的议案》经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其审议程序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为补充流动资金,保定爱廸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拟向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申请
9500 万元贷款,贷款期
限为
1 年,利率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闫连红为此次贷款事项提供连
带责任担保(以最终审批结果为准)。上述贷款及担保事项均以和银行签订的合
同为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要求,符
公告编号:
2025-051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上述情况,我
们同意公司《关于关联方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公告的议案》
。
特此公告。
保定爱廸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宋艳敏、马宇博、朱宝欣
2025 年 1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