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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6-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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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430555 证券简称:英派瑞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长虹塑料集团英派瑞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
交所上市相关具体事宜的公告
一、 基本情况
长虹塑料集团英派瑞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申请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为了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
率,特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全权办理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有关的一切
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和政策、北交所的监管情况、股东会决议通过的发行方案以及证券市场情况,
制定、修订、调整和实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具体方案,包括
但不限于确定本次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时间、发
行方式、发行价基准及向每名认购者发行股票的数目与比例等与本次发行方案
有关的具体事项。
(二)制作、准备、修改、完善、签署、报送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
交所上市有关的一切所需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招股说明书、
《公司章程(草
案)
》
、保荐协议及任何有关信息披露的文件。
(三)履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手续,包括向北交所和中国证监会申请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并于获准后向北交所申请股票上市、办理工商登记以及
一切其他有关股票发行的所需行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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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根据公司需要确定及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本次
股票发行完成后具体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可能发生的募集资金变
化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方案和投资金额进行调整;签署在募投项目
实施过程中涉及的重大合同等;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实施的过程中根据实
际情况或相关政府部门意见对有关事宜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在已确定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调整各项目的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实施主体、实施进
度、实施方式等。
(六)授权董事会聘请保荐机构、承销机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
并签署相关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件。
(七)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对《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治理制度作出必
要和适当的修订;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实施结果,变更公司注册资
本,办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的核准、登记、备案等相关手
续。
(八)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完成后,根据各股东的承诺及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权
登记结算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托管登记、流通锁定等事宜。
(九)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批复确定本次发行的起止日期,在出现不可抗
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
利后果的情况下,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延期实施或搁置。
(十)在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所有必要的行
动、决定或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十一)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若决议有效
期届满时,公司已向有权部门提交申报材料但未取得有权部门出具的正式结果
的,授权有效期将适当延长。
二、 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6 年 3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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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事宜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长虹塑料集团英派瑞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长虹塑料集团英派瑞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