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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6-005
证券代码:870556 证券简称:首信科技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北京首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
的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4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024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99 人
2024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052 人
2024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应保证其提供、报
送或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公告编号:2026-005
22 人
2024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03,338.19 万元
2024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
:154,719.65 万元
2024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
:33,220.05 万元
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9 家
2024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30 家
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C
制造业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F
批发和零售业
K
房地产业
B
采矿业
2024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C
制造业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F
批发和零售业
公告编号:2026-005
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22,208.86 万元
2024 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7,055.90 万元
2024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 家
2024 年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450 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 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
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 20%的
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
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7 次、监督
管理措施 16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
4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5 次、监督管理措施 32 次、自律监
管措施 11 次和纪律处分 6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6-005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虞东侠,2004 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12 年
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业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
公司年度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工作,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从业
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赵国辉,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
近三年签署挂牌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三家,从事证券服务多年,具备
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彭文桓,200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从事挂牌公司审计,2014 年
开始在中兴华执业,近三年复核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8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
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
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3.独立性
拟聘用的中兴华及三人等不存在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6-005
4.审计收费
本期(2025)审计收费 18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18 万元。
上期(2024)审计收费 18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18 万元。
无其他说明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1 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
不存在已委任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
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被立案调查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主动辞任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加入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
√实际控制人、股东或董事提议或自身发展需要
□满足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规定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
□其他原因
(三)挂牌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告编号:2026-005
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
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
会计师的沟通》及相关执业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
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以 5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中兴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的专
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
和评议后,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挂牌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同意公司变更大华所
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
备查文件
公告编号:2026-005
《北京首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北京首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