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华金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发布时间:
2025-12-30
发布于
--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公告编号:2025-082

证券代码:870031 证券简称:华金科技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广东粤海华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广东粤海华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 “《公司法》”)《广东粤海华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广东粤海华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以下简称“《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选举吴清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选举吴清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的具

体内容及相关材料,我们认为,本次董事长换届选举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资格审查,吴清云先生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公司

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能够胜任董事长的职务,不

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关于续聘宋志海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续聘宋志海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的具体内容及相关

材料,我们认为,本次总经理换届聘任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经资格审查,宋志海先生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公司章程》规定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2025-082

任职条件,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能够胜任总经理的职务,不存在《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

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关于续聘陈家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续聘陈家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具体内容及相

关材料,我们认为,本次副总经理换届聘任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经资格审查,陈家坚先生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公司章程》规

定的任职条件,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能够胜任副总经理的职务,不存在《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

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

《关于续聘宋静女士为公司副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续聘宋静女士为公司副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书的议案》的具体内容及相关材料,我们认为,本次副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换届聘任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资格审

查,宋静女士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属于失

信联合惩戒对象,能够胜任副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的职务,不存

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

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广东粤海华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森平、孙晶

2025 年 12 月 30 日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