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
2025-101
证券代码:834081 证券简称:通领科技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上海通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上海通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召开。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海通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提交至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
进行了认真审阅与核查,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
有利于顺利推进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
宜,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 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募集资金投向及其可行性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向及其可行性的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
策的相关要求,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和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
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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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
2025-101
同意该议案。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上海通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赵现波、樊健、王宏雁
2025 年 1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