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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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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2715 证券简称:华信股份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信华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信华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召开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 年 5 月 6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
上披露的《信华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
编号:2025-010)。
近日,公司收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华信
股份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的基本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原
委派刘璐、张颖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度审计服务,鉴于原签字
注册会计师刘璐工作调整,现委派姚福欣接替刘璐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度审计服
务。变更后,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度审计服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姚福欣、张颖。
二、本次变更人员的基本信息
姚福欣,2002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2 年 2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 年 1 月开始
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4 家次。
三、本次变更人员的独立性及诚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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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福欣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符合定期轮
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的相关工作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5 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华信股份签字注册
会计师的函》
信华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