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铭仕兴新: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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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1-22
发布于
福建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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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6-002

证券代码:874891 证券简称:铭仕兴新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浙江铭仕兴新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

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

务,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十条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

事外,每位董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

案提出。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

根据 本 章程的规 定或者股 东 会的决

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

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

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

第八十条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

事外,每位董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

案提出。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

根据本章 程的规 定或者股东 会的决

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

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

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

公告编号:2026-002

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一百〇二条 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

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

独立董事 2 名。

第一百〇二条 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

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

职工董事 1 人,独立董事 2 人。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 √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

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确保公司制度与前述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保持一致,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治理水平,结合公

司实际运营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三、备查文件

(一)《浙江铭仕兴新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

议》

(二)原《公司章程》

(三)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浙江铭仕兴新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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