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振宏股份: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3-16
发布于
--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公告编号:2026-015

证券代码:

874492

证券简称:振宏股份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振宏重工(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振宏重工(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结合对振宏重工(江苏)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

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董事会下设审计委

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

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告编号:2026-015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为:振宏重工(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

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财务报

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

力资源、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与生产活动、财务报告、资产管理、销售业

务、合同管理等方面。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销售业务。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

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

目标的情形。当错报金额落在如下区间之一时:①错报≥利润总额的

10%;②错

报≥资产总额的

1%。

2)重要缺陷: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

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的情形。当错报不构成重大缺陷且

错报金额落在如下区间之一时:①利润总额的

10%>错报≥利润总额的 5%;②

资产总额的

1%>错报≥资产总额的 0.5%。

公告编号:2026-015

3)一般缺陷:一般缺陷的定量认定标准:对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之外的其他缺陷,会被视为一般缺陷。当错报金额落在如下区间之一时:①错报

<利润总额的 5%;②错报<资产总额的 0.5%,被认定为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

控制目标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造成重

大损失;②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

报。

2)重要缺陷:①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未能有效执行;②当期财务报告

存在重要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③当期财务报告存在

错报,虽然未达到和超过该重要错报程度,但从性质上看,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

理层重视的错报。

3)一般缺陷:一般缺陷的定性认定标准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

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当一个或一组内控缺陷的存在,有合理的可能性导致造成

公司直接财产损失超过

2000 万元时,被认定为重大缺陷。

2)重要缺陷:当一个或一组内控缺陷的存在,有合理的可能性造成公司

直接财产损失超过

1000 万元,但未达到 2000 万元时,被认定为重要缺陷。

3)一般缺陷:对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会被视为

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

控制目标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①缺乏民主决策程序;②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

误;③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处罚;④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

重;⑤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⑥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⑦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2)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

公告编号:2026-015

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①民

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②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③违反企业内部规

章,形成损失;④关键岗位业务人员严重流失;⑤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

区域;⑥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⑦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3)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包括但

不限于:①决策程序效率不高;②违反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③一般岗位业

务人员流失严重;④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影响不大;⑤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

在缺陷;⑥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⑦存在其他缺陷。

()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一直十分重视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工作,结合本次财务报表

审计,董事会组织内部人员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建立与实

施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并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沟通,广泛征询外部审

计师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出具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

:赵正洪

振宏重工(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3 月 16 日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