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华益泰康: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发布时间:
2026-03-18
发布于
海南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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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6-059

证券代码:

874191 证券简称:华益泰康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华益泰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

《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

审阅相关材料,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现就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 1-9 月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 2025 年 1-9 月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

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华

益泰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9 月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满足公司本次财

务报表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

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

公告编号:2026-059

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公司编制的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相关要求,客观真实评价了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符合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公司最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关于公司最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最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内容客观、合理地

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 1-9 月的非经常性损益

情况,内容真实、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财务

造假、财务内控重大缺陷等情形。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五、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华益

泰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 1-9 月前期

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准

公告编号:2026-059

确、可靠的信息,不存在财务造假、财务内控重大缺陷等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华益泰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韦飞俊、田曙光、宗成利、尹佳

2026 年 3 月 18 日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