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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6-059
证券代码:
874191 证券简称:华益泰康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华益泰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
《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
审阅相关材料,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现就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 1-9 月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 2025 年 1-9 月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
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华
益泰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9 月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满足公司本次财
务报表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
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
公告编号:2026-059
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公司编制的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相关要求,客观真实评价了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符合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公司最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关于公司最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的议案》
,
我们认为:公司最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内容客观、合理地
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 1-9 月的非经常性损益
情况,内容真实、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财务
造假、财务内控重大缺陷等情形。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五、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华益
泰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 1-9 月前期
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准
公告编号:2026-059
确、可靠的信息,不存在财务造假、财务内控重大缺陷等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华益泰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韦飞俊、田曙光、宗成利、尹佳
2026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