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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34
证券代码:871447 证券简称:华冠科技 主办券商:华金证券
珠海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
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所有条款中:“股东大会”
所有条款中:“股东会”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五十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
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
提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
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
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
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五十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董
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
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
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
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
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
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会
公告编号:2025-034
大会补充通知,告知临时提案的内容,
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
出股东大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
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章
程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
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补充通知,告知临时提案的内容,并将
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
出股东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会通知
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股东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章程
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提案,股东会不得进
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第六章 公司党组织
第一百二十九条 根据《中国共产
党章程》,公司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结合公司实际,根据相关规定,适时设
立公司党组织,并选举产生公司党组织
委员会。
第一百三十条 公司党组织发挥领
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围
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坚持全面从
严管党治党,主要行使以下职权: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
策、重大部署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
(二)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
促进企业提高效益、增强竞争实力、实
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落实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
则,支持建立和完善适应现代企业制度
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
推动建设高素质经营者队伍和人才队
伍;
(四)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党
第五章 公司党组织
第九十六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
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
作条例(试行)》等规定,中国共产党
珠海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
下简称“党委”)按照管理权限由上级
党组织批准设立。同时,根据有关规定,
设立中国共产党珠海华冠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纪
委”
)
。
公司党委和公司纪委的书记、副书
记、委员的职数按上级党委批复设置,
有关人员的任免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十七条 公司党委由党员大会
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
一般为 5 年。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
届选举。公司纪委每届任期和党委相
同。
第九十八条 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
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
定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主要职责
公告编号:2025-034
员队伍建设,加强党员领导干 部的思
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五)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
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维护职工合
法权益;
(六)研究其他应由公司党组织决
定的事项。
第一百三十一条 公司党组织委员
会根据有关规定讨论并决定以下事项:
(一)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
家的法律法规,上级党委和政府重要会
议、文件、决定、决议和指示精神,同
级党员大会决议、决定,并研究贯彻落
实;
(二)研究布置公司党群工作,加
强和改进党员思想作风,开展反腐倡
廉、制度建设等有关工作;
(三)加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
明确党组织工作机构设置、委员分工
等,支持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计划和
重要措施;
(四)以公司党组织名义部署的重
要工作、重要文件、重要请示等;
(五)公司党组织的年度工作思
路、工作计划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
要事项;
(六)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工作的制度、规定,反腐倡廉工作部署,
研究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和案
是:
(一)加强公司党的政治建设,坚
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
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教育引导全体党
员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
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
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
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党
的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监督、保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
党组织决议在本公司贯彻落实;
(三)研究讨论公司重大经营管理
事项,支持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依
法行使职权;
(四)加强对公司选人用人的领导
和把关,抓好公司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
队伍、人才队伍建设;
(五)履行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主体
责任,领导、支持内设纪检组织履行监
督执纪问责职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
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
队伍建设,团结带领职工群众积极投身
公司改革发展;
(七)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精
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公司
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
(八)讨论和决定党委职责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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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查处意见;
(七)涉及公司职工队伍建设、精
神文明建设、维护和谐稳定等方面的重
大问题;
(八)需由公司党组织委员会研究
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三十二条 公司党组织委员
会前置研究讨论以下事项:
(一)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
规划;
(二)企业生产经营方针;
(三)企业重大投融资、资本运作、
大额捐赠等重大决策中的原则性方向
性问题;
(四)企业重要改革方案的制定、
修改,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调整;
(五)企业的章程草案和章程修改
方案;
(六)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
考核、薪酬、管理和监督;
(七)提交职工大会讨论的涉及职
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八)企业在安全生产、维护稳定
等涉及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方面采取
的重要措施;
(九)需公司党组织委员会参与决
策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三十三条 坚持“先党内、后
提交”的程序,对关系本企业改革发展
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九十九条 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
项必须经公司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
事会作出决定。研究讨论的事项主要包
括:
(一)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落实
国家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
(二)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
规划,重要改革方案;
(三)公司资产重组、产权转让、
资本运作和大额投资中的原则性方向
性问题;
(四)公司组织架构设置和调整,
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五)涉及公司安全生产、维护稳
定、职工权益、社会责任等方面的重大
事项;
(六)其他应当由党委研究讨论的
重要事项。
公司党委应当结合公司实际制定
研究讨论的事项清单,厘清党委和董事
会、经理层等其他治理主体的权责。
第一百条 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
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委
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
会、经理层,董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
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
序进入党委。
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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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的“三重一大”问题,决策前应提交
公司党组织委员会进行讨论研究,党组
织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研究后形成会
议纪要,再按程序进行决策。
第一百三十四条 公司党组织履行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
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推动落实监督责
任。
任,党员总经理/总裁一般担任副书记。
确因工作需要由上级企业领导人员兼
任董事长的,根据企业实际,党委书记
可以由党员总经理担任,也可以单独配
备。
纪委书记列席董事会会议、总经理
办公会。
(二)新增条款内容
第十三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
例(试行)》的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建立党的工
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
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列支。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 √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三、备查文件
《珠海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珠海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公告编号:2025-034
2025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