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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6-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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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0859 证券简称:ST 金旭农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湖北金旭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其董事或主要负责人,保证本权
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填写
公司名称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卫东
设立日期
1999 年 4 月 19 日
注册资本
3,816,453.5147 万人民币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
楼
邮编
100031
所属行业
金融
主要业务
(一)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和非
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
管理、投资和处置;(二)债权转股
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
置;(三)破产管理;(四)对外投
资;(五)买卖有价证券;(六)发
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他金融
机构进行商业融资;(七)经批准的
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
闭清算业务;(八)财务、投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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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九)资
产及项目评估;(十)国务院银行业
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市
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
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开通会员可解锁*5A
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名称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名称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否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否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否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否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否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否
实际控制人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
对象
否
二、拥有权益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名称
ST 金旭农
股份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权益变动方向
减少
权益变动/拟变
动时间
尚需全国股转公司审批通过(适用于特定事项协议转让)
拥有权益的股份 合计拥有权
直接持股 22,800,000 股,占比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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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及比例
(权益变动前)
益
22,800,000
股,占比
13.21%
间接持股 0 股,占比 0%
一致行动或其他方式拥有权益 0 股,占比 0%
所持股份性质
(权益变动前)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2,800,000 股,占比 13.21%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0 股,占比 0%
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及比例
(权益变动后)
合计拥有权
益 0 股,占
比 0%
直接持股 0 股,占比 0%
间接持股 0 股,占比 0%
一致行动或其他方式拥有权益 0 股,占比 0%
所持股份性质
(权益变动后)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0 股,占比 0%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0 股,占比 0%
本次权益变动所
履行的相关程序
及具体时间
有
2026 年 3 月 12 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与湖北农发畜牧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
让协议》,湖北农发畜牧集团有限公司受让中国
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 ST 金旭农
22,800,000 股。
三、权益变动具体方式及目的
(一)权益变动具体方式
权益(拟)变动方式
(可多选)
□通过竞价交易 □通过做市交易
□通过大宗交易 √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
□取得挂牌公司发行的新股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投资关系、协议方式
□其他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北农发畜牧集团有
限公司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拟将持有的 ST 金旭农
无限售条件股份 22,800,000 股转让给湖北农发畜牧集
团有限公司。
(二)权益变动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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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办理股权转让行为,不再持有金旭农发股份,并通过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式进行的转让行为,具备合理性。
四、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需国家相关部门批准
否
批准部门
无
批准程序
无
批准程序进展
无
五、所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湖北金旭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2,800,000 股股份转让给湖北农发畜牧集团有限公司,在本次转让完成后,中
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由持股 13.21%变为不再持股。
六、其他重大事项
(一)权益变动前后公司第一大股东未发生变动,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动,实际控
制人未发生变动。
(二)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
据法律以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股权转让协议》
(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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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