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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17
证券代码:
873808
证券简称:永超新材
主 办 券 商 : 东 北 证 券
上海永超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永超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永超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
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参加了董
事会会议,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
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
2025 年 1-3 月审阅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
2025 年 1-3 月审阅报告的议案》,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1-3 月审阅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
3 月的财务状况,该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
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上海永超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余东文、于坤、方显仓
2025 年 6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