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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6-004
证券代码:
873855 证券简称:新富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安徽新富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
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安徽新富新能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在认
真审阅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会议资料后,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审阅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
2025 年年度审阅报告》(【容诚阅字[2026]230Z0009 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监管要求,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
2025 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及期末
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审阅报告的议案》。
安徽新富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赵婷婷、沈庆、范晓亮
2026 年 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