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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53
证券代码:430675 证券简称:天跃科技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上海天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我们作为上海天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现就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布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我们认为:根据公
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已完成回购股份 3,500,000 股,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
销,注册资本将从 120,000,000 元减少至 116,500,000 元,故修订《公司章程》
相关条款。根据《公司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修订相关治
理制度符合《公司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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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
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海天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元旭、彭贵刚、陆起涌
2025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