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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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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430372 证券简称:泰达新材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安徽泰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相关会议资料后,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于 2025 年半年度第二次利润分配的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 2025 年半年度第二次利润分配的预案》,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第二次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法》
、
《公司章程》
、
《安徽泰达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利润分
配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开展的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生产经营紧密相关,能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
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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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安徽泰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王素玲、徐卫兵
2025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