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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
2026-003
证券代码:874433
证券简称:安达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湖州安达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州安
达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州安达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的有关规定,作为湖州安达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全面了解、充分讨
论的基础上,现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审阅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
司
2025 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的《2025 年年度审阅报告》。该审
阅报告能够客观反映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全
面的财务信息参考,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综上所述,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该议案的内容。
二、
《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公司调整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充分考虑了当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行业发展趋势
以及公司自身的融资需求与长期战略规划,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方向,
同时满足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的合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该议案的内容。
公告编号:
2026-003
三、《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公司调整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求、行
业发展趋势及市场环境变化作出的审慎决策,与公司长远发展战略高度契合,同
时满足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合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该议案的内容。
独立董事:汤吉妹、施伟伟、俞志根
2026 年 3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