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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6-001
证券代码:430468 证券简称:锦棉种业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新疆锦棉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
别
主要交易内容
预计 2025 年
发生金额
(2024)年与关联
方实际发生金额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购 买 原 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
采购籽棉等农产品
100,000,000
.00
新增业务
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种子、农资及农产品交易等方面
120,000,000
.00
68,209,504.50 销售量增大
委托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皮棉销售
100,000,000
.00
0.00 生产经营需要
接受关联方委托代为销售其产品、商品
销售尿素
100,000,000
.00
31,880,940.00 需求量增大
其他
国有经营土地种植管理 100,000,000
.00
新增业务
合计
-
520,000,000
.00
100,090,444.50
-
注:上表中“2024 年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数据为截止目前发生金额,未经过审计,最终数据以
2024 年年报中披露的经审计数据为准。
(二) 基本情况
公告编号:2026-001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新疆锦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伊犁州奎屯市喀什东路 98 号
注册地址:新疆伊犁州奎屯市喀什东路 98 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如适用)
:于金保
实际控制人:第七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注册资本:120000 万元
主营业务:肥料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肥料销售;化肥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化工产
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煤炭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机
械设备销售;机械零售,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旧货销售;专用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
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
;建筑砌块制造;建筑砌块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新疆锦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国
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企业,控股比例为 51%,故构成关联关系。
2.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新疆锦棉棉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胡杨河市 130 团太行山东路 1011 号 102 号
注册地址:新疆胡杨河市 130 团太行山东路 1011 号 102 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如适用)
:翟跃辉
实际控制人:新疆农垦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15,000,000.00
主营业务:粮食收购,籽棉收购,籽棉加工(限所属分支机构经营)
;粮食、皮棉、
农副产品、棉花包装材料、棉花机械及配件、工程机械设备及配件、农业机械设备及配
件、汽车、汽车配件、棉纱、棉布、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
、建筑材料、石油制
品、煤炭、钢材、水泥、机电产品、五金交电、文体用品、日用百货、服装鞋帽、消防
公告编号:2026-001
器材、计算机及耗材、装潢材料、化肥、农用薄膜、金属制品、塑料制品、玻璃制品、
橡胶制品、电子产品、蔬菜、水果的销售;工艺品、树木、花卉、肥料的销售;油料农
作物、农产品的收购、销售;畜产品的收购与销售;食用油的收购及批发;农用机械租
赁;农业技术开发、推广及服务;农业节水灌溉设施服务;棉机经营服务;电力设备安
装;房屋租赁;棉花仓储;预包装食品与散装食品的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与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二手车交易服务(金融业务除外);二手车评估、鉴定服务、仓储
服务(危险品除外)
。
关联关系:司董事翟跃辉先生,任新疆锦棉棉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
公司董事范素莉女士,任新疆锦棉棉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锦棉棉业是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第七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控股孙公司,持股比例为 69.77%,故构成关联关
系。
3.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胡杨河市锦冠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胡杨河市 130 团 38 路口 4 号商服楼 12 号
注册地址:新疆胡杨河市 130 团 38 路口 4 号商服楼 12 号
注册资本:16000 万元
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棉花种植;豆类种植;油料种植;糖料作物种
植;蔬菜种植;水果种植;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智能农业管理;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
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科技中介服务;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
服务;农作物栽培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业机械服务;农业机械租赁;农业
机械销售;灌溉服务;肥料销售;农用薄膜销售;化肥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卫星技
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如适用)
:庄春伟
控股股东:新疆农垦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新疆农垦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新疆农垦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农发集团”
)是公
司控股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企业,持
股比例为 100%,且公司董事范素莉女士任农发集团财务负责人、董事翟跃辉先生任农
公告编号:2026-001
发集团副总经理;锦冠农业是农发集团出资的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故构成
关联关系。
4.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胡杨河新兵农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胡杨河市 128 团塔河路(西)964 号
注册地址:新疆胡杨河市 128 团塔河路(西)964 号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农业园艺服务;
智能农业管理;农作物收割服务;土地整治服务;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
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服务;
农作物栽培服务;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灌服务;农业机械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
复服务;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业机械销售;农业机械租赁;肥料
销售;化肥销售;农用薄膜销售;智能农机装备销售;谷物销售;棉、麻销售;农产品
智能物流装备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
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生物基材料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
卫星遥感应用系统集成;卫星通感数据处理;谷物种植;豆类种植;油料种植;花种植;
树木种植经营;草种植;水果种植;土地使用权租赁;初级农产品收购;生物农药技术
研发;生物有机肥料研发;棉花收购;粮食收购;粮油仓储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农药零售;农药批发;在线数
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法定代表人(如适用)
:毕双杰
控股股东:新疆农垦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新疆农垦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农发集团”
)是公司控
股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企业,持股比
例为 100%,且公司董事范素莉女士任农发集团财务负责人、董事翟跃辉先生任农发集
团副总经理,新兵农是农发集团出资的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 52%;我公司法定代表
人、董事长毕双杰同时担任新兵农法定代表人和董事,故构成关联关系。
二、 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26-001
(一) 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4 年 12 月 5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第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根据市场上同期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确定。
(二) 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行为。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1.新疆锦棉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新疆锦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拟签署
《尿素购销合同》
,
公司预计购进尿素 50000 吨进行销售,
购进价格预计每吨平均在 2000
元左右,预计支付尿素款 10000 万元左右(税前)
。
2.新疆锦棉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委托新疆锦棉棉业股份有限公司利用其皮
棉期(现)货销售平台,销售锦棉种业生产的皮棉,预计销售金额在 10000 万元左右。
3.新疆锦棉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胡杨河市锦冠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国有
经营土地种植管理方面产生业务往来,预计金额在 10000 万元左右;计划向胡杨河市锦
冠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种子、农资,预计金额在 2000 万元左右。
4.新疆锦棉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计划采购胡杨河新兵农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农产
品等,预计金额在 10000 万元左右;计划向胡杨河新兵农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种
子、农资等,预计金额在 10000 万元左右。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公司与
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关联交易并未影响公司经营成果的真实性。
公告编号:2026-001
六、 备查文件
新疆锦棉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新疆锦棉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