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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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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73387 证券简称:晓达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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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晓达金属制品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人保证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自然人填写
姓名
俞国奇
国籍
中国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否
无
最近五年内的工作单位及职务
晓达股份董事长
现任职单位主要业务
特殊钢的加工和销售
现任职单位注册地
江阴市南闸街道开运路 18 号
与现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情况
有
本次权益变动前俞国奇直接
持有任职单位股份
1,919,245 股,占股份总
额的 6.73%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否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否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是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否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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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
是
是否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还应填写
1、一致行动主体包括:江阴市澄晓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2、一致行动人关系构成的认定依据:俞国奇位江阴市澄晓咨询服务中心(有限
合伙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
□签订协议 □亲属关系 √其他
二、拥有权益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俞国奇
股份名称
江阴市晓达金属制品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种类
普通股
权益变动方向
增加
权益变动/拟变
动时间
2025 年 12 月 12 日
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及比例
(权益变动前)
合计拥有权
益
3,519,245
股,占比
12.3482%
直接持股 1,919,245 股,占比 6.7342%
间接持股 0 股,占比 0%
一致行动或其他方式拥有权益 1,600,000 股,占
比 5.6140%
所持股份性质
(权益变动前)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0 股,占比 0%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519,245 股,
占比 12.3482%
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及比例
(权益变动后)
合计拥有权
益
14,431,745
股,占比
50.6377%
直接持股 12,831,745 股,占比 45.0237%
间接持股 0 股,占比 0%
一致行动或其他方式拥有权益 1,600,000 股,占
比 5.6140%
所持股份性质
(权益变动后)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0 股,占比 0%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4,431,745 股,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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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6377%
本次权益变动所
履行的相关程序
及具体时间
无
不适用
三、权益变动具体方式及目的
(一)权益变动具体方式
权益(拟)变动方式
(可多选)
□通过竞价交易 □通过做市交易
□通过大宗交易 □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
□取得挂牌公司发行的新股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投资关系、协议方式
□其他
2025 年 12 月 11 日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
(2025)沪 01 执 3425 号执行裁定文件,要求被执行人
何嘉勇将其持有的 10,912,500 股股份,依法登记至俞国
奇 名 下 , 俞 国 奇 拥 有 的 权 益 比 例 从 12.3482% 变 为
50.6377%。
(二)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为执行法院裁定,被执行人何嘉勇将其持有的 10,912,500 股股份,
依法登记至俞国奇名下。
四、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俞国奇
是否需国家相关部门批准
否
批准部门
不适用
批准程序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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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程序进展
不适用
五、所涉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沪 01 执 3425 号所述,依据已
发生法律效力的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2025 年 10 月 23 日作出的上国仲
(2025)第 1215 号裁决书,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
责令被执行人履行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即将被执行人何嘉勇持有的江
阴市晓达金属制品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10,912,500 股份过户至申请执行人俞国
奇名下。
六、其他重大事项
(一)权益变动前后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动,控股股东发生变动,实际控制人
发生变动。
(二)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
据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七、备查文件目录
俞国奇身份证复印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俞国奇
2025 年 1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