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创举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资审
发布时间:
2026-01-30
发布于
--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公告编号:2026-010

证券代码:872307 证券简称:创举科技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天津市创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天津市创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30 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天津市创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天津市创举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稿)》等有关公司员工持股

计划的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鉴

于全体参会监事均需对该等议案回避表决,故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

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

监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查,就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本次《天津市创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

二次修订稿)》及《天津市创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第二次修订稿)》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

行)》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使员工

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有利于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

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

公告编号:2026-010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均在公司或下属子公司任职、领取报酬并签

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参与对象条件,符

合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与对象的范围,作为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

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

计划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天津市创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6 年 1 月 30 日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