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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6-009
证券代码:833908 证券简称:ST 比科斯 主办券商:国新证券
深圳比科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持股情况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持股变动基本情况
(一) 投资者股份变动情况
股东
名称
股份
性质
本次股份变动前
本次股份变动后
变动时
间
变动
方式
股数(股)
占股本
比例
股数(股)
占股本
比例
陈 克
勇
合计持
有股份
45,786,030 51.0226% 55,226,280 61.5425% -
特定
事项
协议
转让
其中:
无限售
股份
4,829,731 5.3821% 14,269,981 15.902%
有限售
股份
40,956,299 45.6405% 40,956,299 45.6405%
李商 合计持
有股份
8,895,600
9.913%
0
0% -
特定
事项
协议
转让
其中:
无限售
股份
8,895,600
9.913%
0
0%
0
0%
0
0%
公告编号:2026-009
有限售
股份
黄 铭
杰
合计持
有股份
544,650 0.6069%
0
0% -
特定
事项
协议
转让
其中:
无限售
股份
544,650 0.6069%
0
0%
有限售
股份
0
0%
0
0%
本次转让属于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尚需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
)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
)提出书面申请,经全国股转公司确认后由转让双方到中国结
算办理过户登记。
(二) 股份变动涉及的相关股权转让协议、行政批准文件、司法裁定书的主要
内容
2026 年 3 月 17 日,李商、黄铭杰作为股权出让方(即协议中的“甲方 1”、
“甲方 2”),陈克勇作为股权受让方(即协议中的“乙方”),共同签署《股
份转让协议》,约定:甲方 1 同意将其合法持有的 889.56 万股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 9.9130%)转让给乙方;甲方 2 同意将其合法持有的 54.4650 万股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6069%)转让给乙方。本次转让股份合计 944.0250 万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5199%。
(三) 投资者基本情况
1、 自然人基本信息
姓名
陈克勇
性别
男
公告编号:2026-009
国籍
中国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否
住所/通讯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罗田路深业新岸线 18 栋 A
座 12A
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姓名
李商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否
住所/通讯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绿景西路 8 号盛南新都 4
座 1602 房
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姓名
黄铭杰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否
住所/通讯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长堤大马路 374 号 204 房
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本次转让前后:
1、陈克勇持有股权比例由 51.0226%上升至 61.5425%;
2、李商持有股权比例由 9.913%下降至 0%;
3、黄铭杰持有股权比例由 0.6069%下降至 0%;
二、 所涉及后续事项
上述股权转让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
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陈克勇。
公告编号:2026-009
上述股权转让涉及公司对外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 2026 年 3 月 1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
《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0)。
三、 备查文件目录
《股份转让协议》
深圳比科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