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浩鸿达:监事会议事规则
变更
发布时间:
2025-11-21
发布于
浙江湖州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tmp/40559e9d-cb14-44b3-bcdd-f595125ff08a-html.html

公告编号:2025-030

证券代码:872444 证券简称:浩鸿达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北京浩鸿达科技发展股份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0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浩鸿达科技发展股份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

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

下简称“《公司法》

)及《北京浩鸿达科技发展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办公室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会办公

室负责人,保管监事会印章(如有)。监事会主席可以要求公司其他人员协助其处

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tmp/40559e9d-cb14-44b3-bcdd-f595125ff08a-html.html

公告编号:2025-030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

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规定

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造

成恶劣影响时;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时;

(六)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七)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定期监事会会议于会议召开 10 日前以书面通知全体监事。临时监事会议召

开 5 日前以书面、电话、传真等形式通知全体监事。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向全体监事征集

会议提案,可以根据情事及业务需要并至少用两天的时间向公司员工征求意见。

在征集提案和征求意见时,监事会办公室应当说明监事会重在对公司规范运作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而非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

第五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监事会办公室或者直接向监事会

主席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监事的姓名;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在监事会办公室或者监事会主席收到监事的书面提议后三日内,监事会办公

室应当发出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

第六条 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tmp/40559e9d-cb14-44b3-bcdd-f595125ff08a-html.html

公告编号:2025-030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第七条 会议通知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两日将

盖有监事会印章的书面会议通知,通过专人送出、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全体

监事。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

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八条 会议通知的内容

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

(二)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提案)

(三)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四)监事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五)监事应当亲自出席会议或者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会议的要求;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除书面通知外的其他方式的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

(二)项内容,以

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说明。

第九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的书面

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需要变更会议的时间、地点等事项或者增加、变更、

取消会议提案的,应当在原定会议召开日之前三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说明情况

和新提案的有关内容及提供相关材料。不足三日的,会议日期应当相应顺延或者

取得全体与会监事的书面认可后按原定日期召开。

第十条 监事会临时会议的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需要变更会议的时间、地

点等事项或者增加、变更、取消会议提案的,应当事先取得全体与会监事的认可

并做好相应记录。

第十一条 会议召开方式

监事会会议应以现场方式召开为主,特殊情况下可以采取视频会议、电话会

议、传真方式召开。

./tmp/40559e9d-cb14-44b3-bcdd-f595125ff08a-html.html

公告编号:2025-030

紧急情况下,监事会会议可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但监事会召集人(会议主

持人)应当向与会监事说明具体的紧急情况。在通讯表决时,监事应当将其对审

议事项的书面意见和投票意向在签字确认后传真至监事会办公室。监事不应当只

写明投票意见而不表达其书面意见或者投票理由。

第十二条 会议的召开

监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秘书可以列席监事会

会议。

第十三条 会议审议程序

会议主持人应当提请与会监事对各项提案发表明确的意见。

会议主持人应当根据监事的提议,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其他员工

或者相关中介机构业务人员到会接受质询。

第十四条 监事会决议

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

监事的表决意向分为赞成、反对和弃权。与会监事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

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该监事重新选

择,拒不选择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

监事会形成决议应当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

第十五条 会议录音、录像

召开监事会会议,可以视需要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第十六条 会议记录

监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当对现场会议做好记录。会议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

容:

(一)会议届次和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二)会议通知的发出情况;

(三)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

(四)会议出席情况;

(五)会议审议的提案、每位监事对有关事项的发言要点和主要意见、对提案的

表决意向;

(六)每项提案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说明具体的赞成、反对、弃权票数)

./tmp/40559e9d-cb14-44b3-bcdd-f595125ff08a-html.html

公告编号:2025-030

(七)与会监事认为应当记载的其他事项。

对于通讯方式召开的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参照上述规定,整理会议记

录。

第十七条 监事签字

与会监事应当对会议记录进行签字确认。监事会会议记录应当真实、准确、

完整。监事对会议记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签字时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也

可以发表公开声明。

监事既不按前款规定进行签字确认,又不对其不同意见作出书面说明或者发

表公开声明的,视为完全同意会议记录的内容。

第十八条 决议的执行

监事应当督促有关人员落实监事会决议。监事会主席应当在以后的监事会会

议上通报已经形成的决议的执行情况。

第十九条 会议档案的保存

监事会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会议签到簿、会议录音、录像

资料、表决票、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决议公告等,由监事会主席指

定专人负责保管。

监事会会议资料的保存期限为十年。

第二十条 附则

在本规则中,

“以上”包括本数。

本规则由监事会制定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本规则由监事会解释。

北京浩鸿达科技发展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21 日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