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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
2025-057
证券代码:
874101 证券简称:朝歌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北京朝歌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独立意见
北京朝歌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
召开
2025 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要求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现就本
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
胡金水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不存在《公司法》
《证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胡金水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现任董事共同
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职期间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
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北京朝歌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小刚、汪邦虎、黄立才
2025 年 12 月 25 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