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易事达: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发布时间:
2026-01-28
发布于
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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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6-005

证券代码:

874821

证券简称:易事达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易事达光电(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易事达

光电(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易事达光电(广东)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易事达光电(广东)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我们对公司第

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我们认为: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

司及拟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满足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易事达光电(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周敏、罗国政、朱玮炜

2026 年 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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