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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23
证券代码:831431 证券简称:东南光电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吉安东南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收到公司股票被终止挂牌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终止挂牌决定的主要内容
吉安东南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收
到全国股转公司《关于作出终止武汉璟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未披露定期报告
公司股票挂牌决定的公告》
(股转公告〔2025〕382 号)
。因公司未披露 2024 年
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
(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挂牌公司未按规定披露
定期报告的,全国股转公司终止其股票挂牌。
二、
公司股票停复牌安排和终止挂牌日期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被摘
牌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本公告发布
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根据《终
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规定,如被摘牌公司未在规定
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其股票恢复交易的情形,其股票自 2025 年
12 月 8 日起复牌,并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
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南光”
。
三、
终止挂牌后的相关安排
(一) 股东权益保护的相关安排
终止挂牌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股东依法查阅公司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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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报告的知情权等合法权益。
(二) 股票登记、转让、管理的相关安排
公司将在股票终止挂牌后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后续手续。根据《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
牌制度的指导意见》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
则》等规定,如股票终止挂牌时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将进入全国股转公司
设立的摘牌证券非公开电子化转让服务专区转让,并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公司治
理、信息披露等义务;如股票未进入专区但后续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将遵
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
意见》等规定,履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有关义务;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
致股东累计超过 200 人,或者股东超过 200 人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将报中国
证监会注册。
四、
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的联系方式
(一) 公司联系人:吴景芳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1695906649@qq.com
联系地址: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河东街道科教路 9 号井大阳光城 29 幢 1-
1004 号
(二) 券商联系人:持续督导员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769645149@qq.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 28 号恒奥中心 D 座 5 层
五、
其他说明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
备查文件
《关于作出终止武汉璟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未披露定期报告公司股票
挂牌决定的公告》
(股转公告〔2025〕38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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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东南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