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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6-018
证券代码:874775 证券简称:云岭光电 主办券商:申港证券
武汉云岭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表决结果:同意
9 票,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武汉云岭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武汉云岭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
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为“投资者”),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
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
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实现
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战略管理行为。
公告编号:2026-018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熟
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提高公司信息披露透明、改善公司治理。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遵守的原则:
(一)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
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二)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对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应当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
息的保密,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应当按有关规定予以披露;
(三)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应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
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地介绍和
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五)高效互动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提高沟
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同时,公司还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
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五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
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内容和方式
第六条 公司应当在遵守本制度相关原则的前提下,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影响
其决策的相关信息。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
方针等;
(二)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公告编号:2026-018
(三)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
状况、技术开发、重大投资和重组、对外合作、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管理模式
等信息;
(四)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
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
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五)公司已公开披露的重大事项及其说明;
(六)企业文化建设,包括公司核心价值观、公司使命、经营理念;
(七)公司其他依法可以披露的相关信息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
第七条 在遵守信息披露规则的前提下,公司可建立与投资者的重大事项沟
通机制,在制定涉及股东权益的重大方案时,可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
与协商。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方式应尽可能便于投资者参与,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二)股东会;
(三)公司网站;
(四)一对一沟通;
(五)邮寄资料;
(六)电话咨询;
(七)广告、宣传或其他宣传材料;
(八)媒体采访和报道;
(九)现场参观;
(十)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相关规定的方式。
第八条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网站(www.neeq.com.cn)为公司信
息披露的指定网站,公司在其他媒体披露信息的时间不得早于网站的披露时间。
第九条 公司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及时、深入和广泛的沟通,
并借助互联网等快捷手段,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公司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以任何方式发布或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在
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应当立即通过符合《证券法》规定的
信息披露平台发布公告,并采取必要措施。
公告编号:2026-018
第十条 若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的,将充分考虑股东合法
权益,并建立与终止挂牌事项相关的投资者保护机制。其中,公司主动终止挂牌
的,应当制定合理的投资者保护措施,通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主体提
供现金选择权、回购安排等方式为其他股东的权益提供保护;公司被强制终止挂
牌的,应当与其他股东主动、积极协商解决方案,对主动终止挂牌和强制终止挂
牌情形下的股东权益保护作出明确安排。
第四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第十一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实行董事长负责制,公司总经理、副总
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积极参加重大投资者关系活动。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在公司董
事会领导下负责相关事务的统筹与安排,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直接责任
人,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职责主要包括:
(一)信息沟通:根据法律、法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规则的要求
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
(二)定期报告:负责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
(三)筹备会议:筹备年度股东会、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准备会议材料。
(四)沟通与联络:整合投资者所需信息并予以发布;举办分析师说明会等
会议及路演活动,接受分析师、投资者和媒体的咨询;接待投资者来访,与机构
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保持经常联络,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参与度。
(五)公共关系:建立和维护与监管部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
部门良好的公共关系。
(六)媒体合作:加强与财经媒体的合作关系,引导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安
排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重要人员的采访报道。
(七)危机处理:在诉讼、仲裁、重大重组、关键人员的变动、盈利大幅度
波动、股票交易异动、自然灾害等危机发生后迅速提出有效的处理方案。
(八)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他工作。
第十三条 在不影响生产经营和泄露商业机密的前提下,公司其他部门及其
负责人有义务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告编号:2026-018
第十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人员是公司面对投资者的窗口,代表公司在
投资者中的形象,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以下素质和技能:
(一)全面了解公司各方面情况,包括产业、产品、技术、生产流程、管理、
研发、营销、财务、人事等方面;
(二)具备良好的知识结构,熟悉公司治理、财务会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证券市场的运作机制;
(三)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诚实信用;
(五)熟悉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及程序。
第十五条 公司可采取适当方式对全体员工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
负责人进行投资者关系工作相关知识的培训。在开展重大的投资者关系促进活动
时,还可做专题培训。
第十六条 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发生的纠纷,应当先行协商或提交证券期货纠
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协商或调整不成的,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
解决。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之日起生效。
武汉云岭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