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和源兴:监事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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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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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德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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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6-004

证券代码:

837993 证券简称:和源兴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江苏和源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

<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

议案尚需提交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江苏和源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和源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的履行监督职责,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

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

《证券法》

《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以下简称“

《挂牌公司治

理规则》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和源兴建设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订本

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并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

公告编号:2026-004

管理人员的监督权, 保障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利益不受侵犯。

第三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忠实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依

据有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行使监督权的活动受

法律保护,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第二章 监事会的职权

第四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

规、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解任的建

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

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 监事会的召集和通知

第五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监事会

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

行职务的,由过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

议。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

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六条

监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第七条

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公告编号:2026-004

(一)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事由及议题;

(三)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章 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

第八条

监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监事出席方可举行。监事因故不能出席,可

书面委托其他监事出席。

第九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列席监事会会议。

第十条

会议主持人应当逐一提请与会监事对各项提案发表明确的意见。

第十一条

会议主持人应当根据监事的提议,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

其他员工或者相关中介机构业务人员到会接受质询。

第十二条

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举手、记名或书面方式进行。

第十三条

监事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监事应当从上述意向

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会议主持人

应当要求该监事重新选择,拒不选择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

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

第十四条

监事会形成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第五章 会议记录

第十五条

监事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监事会会议记录应当

真实、准确、完整,出席会议的监事、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

名。

监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某种说明性记载。

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至少保存 10 年。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规则与《公司法》和国家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之规定有抵触时,从其规定。

第十七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规则所称“以上”、

“以内”

“以下”

,含本数;

“过”

“超过”

“不

满”

“以外”

“以内”

“低于”

“少于”不含本数。

公告编号:2026-004

第十九条

本规则的修改,由监事会提出修改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第二十条

本规则由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并由监事会负责解释。

江苏和源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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