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公告编号:
2026-006
证券代码:874321
证券简称:力克川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青岛力克川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青岛
力克川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青岛力克川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规定, 作为青岛力克川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本着勤勉、严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公司召开的第
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进行了审阅,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6年度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包含合并
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将使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含4000.00万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及5000万元(含5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购买渠道包括银行、信托公司、证券
公司、基金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等专业理财机构,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的投资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流动性较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一般情况下,收益稳
定,风险可控。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和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具有一
定的不可预期性。为防范风险,公司会安排财务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持续跟踪、分
析,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
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
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
一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
青岛力克川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侯镇山、王亚飞、孟令军
2026 年 3 月 5 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