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扬州华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发布时间:
2025-08-27
发布于
河北保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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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15

证券代码:874462 证券简称:扬州华光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扬州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以及《扬州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

司章程》”

《扬州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

们作为扬州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对公

司及公司股东负责的原则,经过审慎调查、核实,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

公司的经营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议案审议程序合法

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二、关于《预计

2025 年公司贷款总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公司贷款总额的议案符合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议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一致同意

上述议案。

扬州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丽花 刘颖颖

2025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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