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集媒互动:申请终止挂牌新增承诺的公告[2026-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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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1-23
发布于
甘肃金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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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6-004

证券代码:839067 证券简称:集媒互动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北京集媒互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新增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北京集媒互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

施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股转系统终止挂

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上述议案进行审

议。

二、

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

(一)

承诺主要内容

为充分保护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做出如下承

诺:为充分保证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出席本次审议终止挂牌

事项股东会的股东和已出席本次股东会但未投同意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对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进行回购。

(二)

回购义务人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其他

(三)

回购对象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股东为本次回购对象:

1.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以中国证

公告编号:2026-004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为准);

2.未出席(亦未授权他人出席)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股东或

出席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

3.在股票回购申请的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寄送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回购其股

权的股东;

4.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5.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6.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

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7.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

未终结。

(四)

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

股份数量为准。

(五)

回购价格

异议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每股回购价格原则上以异议股东取得本公司股

票的单位成本价格(若持股期间数量有增减,按照先进先出原则确定其目前持

股数量的初始成本,其中成本价格不包含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等,并需进行

除权除息处理)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孰

高为基准,具体回购价格及方式以各方协商确定为准。

(六)

申请回购的方式

异议股东申请股份回购申请有效期限为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终止挂牌后 30 个自然日以内以书面方式明确提出要求。上述回购有效

期内未提交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有效期满后,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1.本次异议股东申请股份回购的有效期限为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后 30 个自然日内。

2.异议股东需在上述期限内将书面回购申请材料以亲自送达(以亲自送达

公司的时间为准)、邮寄送达(以快递投递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方式交付至公

公告编号:2026-004

司。

3. 书面回购申请材料包括:

(1)经异议股东盖章或签字的回购申请书(其中必须载明股东姓名、证

券账户号码、要求回购股票的数量、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2)异议股东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

本人签字,法人、其他组织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3)异议股东交易公司股票所有历次交易的完整的交易流水单(开户证

券营业部盖章)

4. 若因异议股东自身原因导致上述期限内未按指定方式向公司提交书面

申请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再承担

回购义务。

(七)

承诺期限

承诺开始日期: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

承诺有效期:回购对象应在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30 个自

然日内提交股份回购申请;

承诺履行期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回购对象按照本承诺要求,

提出回购申请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股份回购,具体以双方签署协议为准。

(八)

争议调解机制

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

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

(九)

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烁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tifayang@adquan.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1 号金地中心 B 座 2003-2008

三、

其他事项

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可能存在未获股东会审议通过,或未获全国股转公司同意

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6-004

公司在股票停牌期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

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由

于回购 股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公司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如有异

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回购事宜。

四、

备查文件

《北京集媒互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北京集媒互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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