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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6-016
证券代码:871756 证券简称:运泰发展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安徽运泰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安徽运泰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运泰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保障公司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确保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以
下简称“
《治理规则》
”
)和《安徽运泰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
”
)等相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
的职权范围内行使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及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三条 监事会不干涉、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二章 监事会组成
公告编号:2026-016
第四条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分别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职
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一名。
第五条 监事会设主席一名。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该主席指定一
名监事代行其职权。
第六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股东担任的监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职工担
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监事连选可以连任。
第七条 有《治理规则》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第八条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九条 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公司章程有关董事辞职的规定,
适用于监事。
第三章 监事会职权
第十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
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
东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六)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一条 当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有重大失职行为或损害公司利益时,
监事会应当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可向股东会或董事会提出罢免或解聘的提
议。股东会、董事会应就监事会的提议进行讨论和表决。
第十二条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监督,确保公司执行有效的内部
监控措施以防止可能面临的风险。
公告编号:2026-016
第四章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 监事会每 6 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十
日前书面送达全体监事。
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临时会议通知应当提前二日以书面方式
送达全体监事。情况紧急时,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第十四条 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
限,事由及议题,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十五条 监事会会议应由监事会主席召集,监事本人出席。监事会会议应
当由全体监事出席方可举行。
监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委托书应载明委托
人姓名、委托事项、有效期,并由委托人签名,代为出席的监事应在受权范围内
行使监事职权,监事未出席会议,也未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的,视为未履行监
事职责。
第十六条 每一监事有一票表决权,监事会做出决议,应由全体监事过半数
表决通过。监事未出席监事会会议的,视为放弃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监事连续两次不能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的,也不委托其他监事出席监事会会
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应当予以撤换。
第十七条 监事会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或举手表决方式。实行一事一
表决,一人一票制。表决分同意和反对两种,一般不能弃权。如果投弃权票必须
申明理由并记录在案。
第十八条 监事会可要求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及外部
审计人员出席监事会会议,回答所关注的问题。
第十九条 监事会会议应有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
录上签名。监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做出某种说明性记载。
第二十条 监事会会议记录、决议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
限为十年。
第五章 监事会决议的执行
第二十一条 对监督事项的实质性决议,如对公司的财务进行检查的决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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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由监事负责执行;对监督事项的建议性决议,如当董事或总经理的行为损害公
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或总经理予以纠正的决议,监事应监督其执行。
第二十二条 监事会主席应当在以后的监事会会议上通报已经形成的决议的
执行情况。
第二十三条 监事会的监督记录以及进行财务或专项检查的结果应成为对董
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四条 监事会应向股东会报告监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
其薪酬情况。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议事规则由监事会制订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议事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八条 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应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执行。
安徽运泰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