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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
2026-002
证券代码:
874371 证券简称:讯汇科技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江苏讯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部分审议事
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
《公司法》
”
)《江苏讯汇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
(下称“
《公司章程》
”
)
《江苏讯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及其他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讯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
核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非独立董事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提名的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赵峰、陈
敏、姚依琴、周大丽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规定不能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因此,我
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的独
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独立董事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提名的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薛菁、董振江、
臧千春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规定不能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因此,我们同
公告编号:
2026-002
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江苏讯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董振江、薛菁、臧千春
2026 年 3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