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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6-003
证券代码:874870 证券简称:武晓集团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青岛武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
引第2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勤勉
、严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公司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职工代表董事的选举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
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经审阅被选举人匡明玉的履历等相关资料,其任
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具备担任相
应职务所应具备的能力,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匡明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
工代表董事,任职期限自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青岛武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董桂武、曹梦龙、韩志云
2 0 2 6 年 3 月 1 2 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