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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6-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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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8901 证券简称:万鸿泰 主办券商:大同证券
河北万鸿泰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人保证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其中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自然人填写
姓名
王淑敏
国籍
中国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否
最近五年内的工作单位及职务
担任唐山泰兴达商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担任安洁士(唐山)环保科
技有限公司职员。
现任职单位主要业务
环保产品销售
现任职单位注册地
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柏各庄镇柏六
村
与现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情况
无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否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是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否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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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
否
是否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还应填写
1、一致行动主体包括:刘妍;
2、一致行动人关系构成的认定依据:
√签订协议 □亲属关系 □其他
3、一致行动人关系的时间期限:
(3)年自 2025 年 6 月 26 日至 2028 年 6 月 26
日;
二、拥有权益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
人
王淑敏
股份名称
河北万鸿泰新能源科技股份有发公司
股份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权益变动方向
减少
权益变动/拟变
动时间
2026 年 2 月 27 日
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比例
(权益变动
前)
合计拥有权
益
16,499,000
股,占比
82.495%
直接持股 4,124,750 股,占比 20.6238%
间接持股 0 股,占比 0%
一致行动或其他方式拥有权益 12,374,250
股,占比 61.8713%
所持股份性质
(权益变动
前)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124,750 股,占比
20.6238%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2,374,250 股,占比
61.8713%
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比例
合计拥有权
益
直接持股 4,000,000 股,占比 20%
间接持股 0 股,占比 0%
公告编号:2026-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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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变动
后)
4,000,000
股,占比
20%
一致行动或其他方式拥有权益 0 股,占比 0%
所持股份性质
(权益变动
后)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000,000 股,占比 20%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0 股,占比 0%
本次权益变动
所履行的相关
程序及具体时
间
无
-
三、权益变动具体方式及目的
(一)权益变动具体方式
权益(拟)变动方式
(可多选)
□通过竞价交易 □通过做市交易
√通过大宗交易 □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
□取得挂牌公司发行的新股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投资关系、协议方式
□其他
(二)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王淑敏、刘妍终止收购河北万鸿泰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份所致。
四、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淑敏
是否需国家相关部门批准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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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部门
-
批准程序
-
批准程序进展
-
五、所涉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5 年 6 月 26 日,收购方刘妍、王淑敏与李斌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收
购 人 拟 通 过 特 定 事 项 协 议 转 让 或 大 宗 交 易 方 式 收 购 李 斌 持 有 公 司 的
16,499,000 股股份(占公众公司总股本的 82.495%)
。其中王淑敏收购李斌持
有的公司 8,000,000 股股份(其中 4,124,750 股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875,250 股为高管限售股)。在收购完成后,刘妍、王淑敏将合计持有公司
16,499,000 股,占 82.495%,并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25 年 6 月 26 日,收购方刘妍、王淑敏与李斌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
议》、《股份质押协议》,李斌将其拟转让的公众公司 8,499,000 股股份、
8,000,000 股股份的表决权分别委托给刘妍、王淑敏行使,拟转让的 8,499,000
股限售股、3,875,250 股限售股分别质押给刘妍、王淑敏。
2025 年 9 月 4 日,李斌将其持有的 4,124,75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通过
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至王淑敏名下。该事项完成后,李斌持股
12,374,250 股,占 61.8713%,王淑敏持股 4,124,750 股,占 20.6238%。
公司与收购人、转让方就上述收购事项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收购人财务顾
问、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均已出具上述相应的文件。基于目前市场情况较前
期变化较大,收购人刘妍、王淑敏审慎判断并与转让方李斌充分沟通,为切实
维护多方利益,交易双方一致同意并于 2026 年 2 月 11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解
除协议》
:
“各方确认并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原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
议》
《股份质押协议》正式解除。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上述协议自解除日起对
各方不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
”
六、其他重大事项
(一)权益变动前后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动,控股股东发生变动,实际控制人
发生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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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重大事项
无
七、备查文件目录
《股份转让解除协议》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淑敏
2026 年 3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