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深鹏科技:股票定向发行情况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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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2-24
发布于
陕西延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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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情况报告书

公告编号:

2025-089

1

广东深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情况报告书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大埔工业街30号

主办券商

东莞证券

(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

广东深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情况报告书

公告编号:

2025-089

2

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王守元

王会召

程祖意

强昌文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程祖意

彭苏梅

广东深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广东深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情况报告书

公告编号:

2025-089

3

目录

释义................................................................ 4

一、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5

二、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11

三、

非现金资产认购情况/募集资金用于购买资产的情况 ............... 15

四、

特殊投资条款 ................................................ 15

五、

定向发行有关事项的调整情况 .................................. 15

六、

有关声明 .................................................... 16

七、

备查文件 .................................................... 17

广东深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情况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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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9

4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深鹏科技

指 广东深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毅虹

指 深圳毅虹控股有限公司

嘉兴合十

指 嘉兴合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立湾倍增七号

宁波立湾倍增七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股东大会

指 广东深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广东深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广东深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定向发行说明书

《广东深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

行说明书》

《股票认购合同》

《广东深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附生效条件

的股票认购合同》

《股权回购事宜的协议》

《广东深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回购

事宜的协议》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定向发行规则》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

行规则》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

性管理办法》

《公众公司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广东深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全国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全国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报告期

指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 1-6 月

报告期各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6 月 30 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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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一、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广东深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

深鹏科技

证券代码

874659

主办券商

东莞证券

所属层次

创新层

挂牌公司行业分类

C 制造业 C34 通用设备制造业 C344 泵、阀

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 C3441 泵及真空

设备制造行业

主营业务

直流无刷电子水泵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发行前总股本(股)

46,108,000

实际发行数量(股)

3,300,000

发行后总股本(股)

49,408,000

发行价格(元/股)

17.35

募集资金(元)

57,255,000.00

募集现金(元)

57,255,000.00

发行后股东人数是否超 200 人

是否存在非现金资产认购

全部现金认购

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

是否存在特殊投资条款

是否属于授权发行情形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股票数量为

3,300,000 股,发行价格为 17.35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57,255,000.00 元,所有发行对象均为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不

存在非现金资产认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

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的《广东深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合同》不

存在特殊投资条款。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王守元、王会召、程祖意、李金强与认购对象签

订的《股权回购事宜的协议》存在特殊投资条款,该协议符合《公司法》《适用指引第

1

号》的规定。

(二)

现有股东优先认购的情况

本次定向发行无优先认购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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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三)

发行对象及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共计3名,均为符合要求的投资者。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

发行对象类型

认购数量

(股)

认购金额

(元)

认购方式

1

深圳毅

新增

投资

非自然

人投资

普通非金

融类工商

企业

870,000 15,094,500

现金

2

嘉兴合

新增

投资

非自然

人投资

私募基金

管理人或

私募基金

850,000 14,747,500

现金

3

宁波立

湾倍增

七号

新增

投资

非自然

人投资

私募基金

管理人或

私募基金

1,580,000 27,413,000

现金

合计

-

-

3,300,000 57,255,000

-

发行对象基本情况如下:

1)深圳毅虹

企业名称

深圳毅虹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EA0XE6X3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田连云

成立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自贸西街

18 号前海香缤大厦

1903G2

经营范围

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

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澳门明杰机械自动化有限公司通过深圳市明杰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深圳毅虹

100%的股

权,其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

澳门明杰机械自动化有限公司

登记编号

79369(SO)

企业类型

法人商业企业主

注册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注册资本

10 万澳门币

办公地址

澳门工业园南街

80-92 号君华天第工贸中心 4 楼

主营业务

投资、自动化科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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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

田嘉杰

股东及出资

序号

姓名

出资额(万澳门币)

股权比例

1

田嘉杰

9.90

99.00%

2

何锡连

0.10

1.00%

合计

10.00

100.00%

田嘉杰,男,

1995 年 8 月出生,中国澳门人士。

何锡连,女,

1962 年 8 月出生,中国澳门人士。

2)嘉兴合十

企业名称

嘉兴合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02MAG0G2MT6T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市中海恒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出资额

3,510 万元

注册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

1856 号基金小镇 1 号楼 213

-79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宁波立湾倍增七号

企业名称

宁波立湾倍增七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MAK0NY6N8J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广东立湾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出资额

1,001 万元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曹娥江路

16 号 1 幢 3 楼 392 室(承

诺申报)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未经金融等监管部

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

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4、发行对象的范围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

本次定向发行对象深圳毅虹、嘉兴合十、宁波立湾倍增七号均已开通全国股转系统一

类合格投资者账户,符合《公众公司办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关于投资者适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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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要求。

1)发行对象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中国裁判

文书网等相关网站,本次发行对象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公众公司办法》《投

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具备参与本次股票发行的资格。

2)发行对象不属于持股平台

本次股票发行对象共

3 名,其中:深圳毅虹并非单纯以认购股份为目的而设立的持股

平台,具体原因如下:①深圳毅虹成立时间为

2025 年 1 月,本次深鹏科技定向发行启动

时间为

2025 年 8 月,深圳毅虹成立时间远早于深鹏科技定向发行启动时间;②深圳毅虹

主营业务是围绕科技、工业等领域的创业企业及实业公司进行创业孵化及产业投资。深圳

毅虹旨在通过专业化产业投资,布局行业内具备核心竞争力、高成长性的优质企业;③自

2025 年 1 月成立以来,深圳毅虹围绕科技、工业等行业上下游产业链,主动拓展潜在投

资标的,与多家企业开展深度对接。由于深鹏科技系已在新三板挂牌的公众公司,各类关

键信息均已公开披露,信息透明度与可信度较高。因此,在对项目的投资推进过程中,深

圳毅虹能够基于充分且可验证的公开信息高效开展尽职调查与投资决策工作,最终实现

投资环节的快速落地。深圳毅虹其他投资项目亦处于尽调深化、条款磋商或投资决策阶

段。同时,深圳毅虹实际控制人具有相关实业经营背景,深圳毅虹间接股东澳门明杰机械

自动化有限公司亦参与投资了固高科技(

301510.SZ)。深圳毅虹未来亦将持续聚焦科技、

工业等行业细分领域开展产业投资业务。综上,深圳毅虹并非单纯以认购广东深鹏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股份为目的而设立的持股平台。

嘉兴合十、宁波立湾倍增七号为私募基金,具有实际经营业务。

本次股票发行对象均不属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非上市公众公司类第 1 号》所规

定的

“单纯以认购股份为目的而设立的公司法人、合伙企业等持股平台,不具有实际经营

业务的

”情形,不属于单纯以认购深鹏科技发行的股份为目的而设立的持股平台。

3)本次发行对象为核心员工的,是否履行了核心员工认定的审议程序

本次发行对象无公司核心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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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发行对象为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的,是否履行了备案、登

记程序

本次发行对象中嘉兴合十、宁波立湾倍增七号为私募投资基金,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对象

备案时间

备案编码

基金管理人名称

基金管理人登记编

基金管理人登记时

嘉兴合十

2025 年 11月

26 日

SBJH59

深圳市中海恒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P1022746

2015 年 9月

10 日

宁波立湾倍增七号

2025 年 12月

10 日

SBKK10

广东立湾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P1069312

2018 年 11月

28 日

5)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之间的关联关系

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6)发行对象认购资金的来源,以及是否存在股份代持的情形

根据公司与本次定向发行的发行对象签署的《股票认购合同》以及发行对象出具的声

明文件,本次发行对象均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资金来源合法

合规,不存在通过非法对外募集、接受他人委托投资或者从公司及其子公司获得任何形式

的财务资助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况。公司未通过任何方式对发行对象提供任何财务资助、担

保和赔偿。发行对象认购股份不存在代持、信托持股或涉及其他第三方权益的情形,不存

在代其他机构或个人持股的情形。

5、认购方式

本次股票发行均以现金认购。

(四)

实际募集资金未达到预计募集金额时的投入安排

本次定向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7,255,000 元,与预计募集资金金额一致,

无需进行实际募集金额未达到预计募集金额时的投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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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新增股票限售安排

名称

认购数量

(股)

限售数量

(股)

法定限售数量

(股)

自愿锁定数量

(股)

1

深圳毅虹

870,000

0

0

0

2

嘉兴合十

850,000

0

0

0

3

宁波立湾倍增七

1,580,000

0

0

0

合计

3,300,000

0

0

0

1、法定限售情况

本次股票发行对象不属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涉及法定限售情况。

2、自愿限售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对本次认购的股票无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承诺。

(六)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设立情况

2025 年 8 月 2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

2025

9 月 8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已设立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认购对象已按照要求将认购款项汇入

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之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足

额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作为认购账户,未存放非募集资

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七)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截至本定向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之日,公司和主办券商东莞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东莞常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以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

及使用。

(八)

本次发行是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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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众公司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股票公开转让的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后股东累计不超过二百人的,中国证监会豁免注册,由全国股转系统自律管理。”截

至本定向发行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在册股东

11 名,本次发行对象 3 名。本次股票发行

后,公司股东人数不超过

200 人,符合《公众公司办法》的规定,履行全国股转公司自律

审核,豁免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注册。

(九)

本次发行涉及的国资、外资等相关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备案等程序

1、本次发行无需履行国资、外资等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等程序

公司股东不包含外国投资者,不需要履行外资主管部门的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公

司不属于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实际控制企业,本次发行不需要履行国资审批程序。

2、发行对象需要履行的主管部门的审批、核准或备案的情况

发行对象深圳毅虹控股有限公司系外商投资企业深圳市明杰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根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2024 年

版)

》的相关规定,发行人不属于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领域,其对发行人的

投资属于“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

二十八条“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实施管理”之规定,

深圳毅虹控股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无需履行外资主管部门的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

发行对象中嘉兴合十、宁波立湾倍增七号均为已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为依法设立的

境内企业,无需履行外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

上述发行对象均为非国有法人,不属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无

需就本次发行履行国资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

二、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

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及股票限售等比较情况

1.

本次发行前,前十名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及股票限售情况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限售股数(股)

1

王守元

15,063,600

32.6703%

15,063,600

2

王会召

7,659,600

16.6123%

7,659,600

3

陈祖军

6,989,200

15.1583%

6,989,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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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4

程祖意

5,532,000

11.9979%

5,532,000

5

李金强

4,255,600

9.2296%

4,255,600

6

鹏诚同创

2,713,600

5.8853%

2,290,000

7

宏川化工

1,450,000

3.1448%

1,450,000

8

深信共创

1,394,400

3.0242%

880,000

9

东证宏德

550,000

1.1929%

550,000

10

李小力

250,000

0.5422%

250,000

11

黎炽昌

250,000

0.5422%

250,000

合计

46,108,000

100.0000%

45,170,000

注:上表持股情况系股东直接持股股数。除非特别说明,持股股数均指直接持股,下同。

2.

本次发行后,前十名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及股票限售情况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限售股数(股)

1

王守元

15,063,600

30.4882%

15,063,600

2

王会召

7,659,600

15.5028%

7,659,600

3

陈祖军

6,989,200

14.1459%

6,989,200

4

程祖意

5,532,000

11.1966%

5,532,000

5

李金强

4,255,600

8.6132%

4,255,600

6

鹏诚同创

2,713,600

5.4922%

2,290,000

7

宁波立湾倍增七号

1,580,000

3.1979%

0

8

宏川化工

1,450,000

2.9347%

1,450,000

9

深信共创

1,394,400

2.8222%

880,000

10

深圳毅虹

870,000

1.7608%

0

合计

47,508,000

96.1545%

44,120,000

发行前的股东持股相关情况是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的本次发行的股

东会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12 月 11 日股东名册的持股情况填列。发行后的股东持股相关情

况是依据股权登记日的持股情况以及本次发行的情况合并计算。

(二)

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股东人数、资产结构、业务结构、公司控制权以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持股的变动情况

1.

本次股票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

股票性质

发行前

发行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无限售

条件的

股票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

-

-

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

-

-

3、核心员工

-

-

-

-

4、其它

938,000

2.0344%

4,238,000

8.5776%

广东深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情况报告书

公告编号:

2025-089

13

合计

938,000

2.0344%

4,238,000

8.5776%

有限售

条件的

股票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2,510,800

70.5101% 32,510,800

65.8007%

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

-

-

3、核心员工

-

-

-

-

4、其它

12,659,200

27.4555% 12,659,200

25.6218%

合计

45,170,000

97.9656% 45,170,000

91.4224%

总股本

46,108,000 100.0000% 49,408,000 100.0000%

注:

1、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持股股数列示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项目,未包含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项目;

2、“其他”

项目中包含其他股东、员工持股平台以及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新增股东的持股股数。

2.

股东人数变动情况

发行前公司股东人数为11人;本次股票发行新增股东3人,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东人数为14

人。

以上数据依据审议本次股票发行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12 月 11 日)的在

册股东及本次新增股东情况确定。

3.

资产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定向发行后,公司股本、总资产、净资产等财务指标提高,资产负债结构更趋稳

健,公司偿债能力和抵御财务风险能力将有进一步提升,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

本次定向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的到位将使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量有所提

高,随着本次募集资金的逐渐投入使用,将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活动产生积极影

响。

本次定向发行后,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增加,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抵御财务风险

的能力。

4.

业务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结构将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本次股票发行募集的现金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完成后,

公司的主营业务和业务结构将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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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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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公司控制权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动,第一大股东未发生变动。本次发行不构成挂牌

公司收购,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截至本定向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王守元直接和间接合计持股

34.41%,共同实际控制人直接和间接合计持股 72.25%;本次发行股份数量 3,300,000 股,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和间接合计持股

32.11%,共同实际控制人直接和间接合计持股 67.42%。

因此,本次定向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

6.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持股的变动情况

序号

股东姓

任职情况

发行前持股

数量(股)

发行前持股

比例

发行后持股

数量(股)

发行后持股

比例

1

王守元

董事长

15,063,600

32.6703%

15,063,600

30.4882%

2

程祖意 董事、总经理

5,532,000

11.9979%

5,532,000

11.1966%

3

李金强

董事

4,255,600

9.2296%

4,255,600

8.6132%

4

强昌文

独立董事

-

-

-

-

5

陈莹

独立董事

-

-

-

-

6

王会召

职工代表董

事,原监事会

主席

7,659,600

16.6123%

7,659,600

15.5028%

7

周益斌 原职工代表监

-

-

-

-

8

彭艳兰 原职工代表监

-

-

-

-

9

彭苏梅 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

-

-

-

-

10

程松

副总经理

-

-

-

-

合计

32,510,800

70.5101%

32,510,800

65.8007%

注: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的议案。

除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向新增股东增发的股数外,公司原股东的持股股数在本次发行前后

均未发生变化。

(三)

发行后主要财务指标变化

项目

本次股票发行前

本次股票发行后

2024年度

2025年度

2025年度

每股收益(元/股)

0.20

0.36

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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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

资产(元/股)

4.73

5.13

5.95

资产负债率

64.41%

63.65%

58.46%

注:

2025 年度相关数据为 2025 年 1-6 月/截至 2025 年 6 月末数据。

三、

非现金资产认购情况/募集资金用于购买资产的情况

本次发行不涉及非现金资产认购,不涉及募集资金用于购买资产。

四、

特殊投资条款

本次发行涉及特殊投资条款。

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的《广东深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合同》不

存在特殊投资条款。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王守元、王会召、程祖意、李金强与认购对象签

订的《股权回购事宜的协议》存在特殊投资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各方一致同意,公司未能在

2029 年 12 月 31 日前在中国 A 股(含北交所)市场上市

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回购甲方所持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权,乙方应以现金形式收购。

甲方应于上述触发回购的情形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乙方发出“股权回购”的书面通

知,乙方在收到该通知当日起六个月内需付清全部回购款项。股权回购价格应为甲方的投

资本金和按年利率

4%(单利)计算的收益之和(应扣除已向乙方支付的股利)。

股权回购价格=回购股权对应的甲方股权投资款本金×(

1+n×4%)-已向乙方支

付的股利或乙方的其他获益。

(其中:

n=甲方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

司完成股份登记之日至回购价款全部支付日之间的日历天数÷

360,4%为回购约定的年利

率)

如公司

2026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低于 8,000 万元,则上述 4%的年利

率调整为

6%。

五、

定向发行有关事项的调整情况

本次发行不涉及定向发行有关事项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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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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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有关声明

本公司或本人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实际控制人签名:

王守元

王会召

程祖意

李金强

年 月 日

控股股东签名:

王守元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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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四)

《广东深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合同》;

(五)

《广东深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回购事宜的协议》;

(七)本次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公告及认购结果公告;

(八)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验资报告;

(九)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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