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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6-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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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430555 证券简称:英派瑞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长虹塑料集团英派瑞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
实事求是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方案切实可行。
本次发行完成后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股东的利
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
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
行性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的发展规划,有利于公
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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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
方案有利于平衡新老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
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
交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
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 《关于公司就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项出具有关承诺并接
受约束措施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发行并在
北交所上市的相关事项作出承诺,有利于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 《关于公司招股说明书如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情形之回购承诺事项及相关约束措施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就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回购股
份和向投资者赔偿事项进行承诺并接受约束措施的行为,有利于保障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
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6-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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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
措施及承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关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
所上市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切实优化投资回报、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制定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三年内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
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 《关于聘任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中介机构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公司拟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具有相关从业资格,具
备丰富的职业经验和职业素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
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娄亦捷
韦健亚
王善勇
焦志伟
2026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