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丽雅纤维股份有限公司100万股股份(约占总股本的1.04%)
发布时间:
2025-10-31
发布于
北京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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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丽雅纤维股份有限公司100万股股份(约占总股本的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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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名称 成都丽雅纤维股份有限公司100万股股份(约占总股本的1.04%)
项目编号 G32025CQ1000167 转让底价 5.2 (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标的所在地区 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 标的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项目受理联系人 马经理/*开通会员可解锁*
转让方承诺
标的企业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转让方简况
挂牌信息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成都丽雅纤维股份有限公司100万股股份(约占总股本的1.04%))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和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成都丽雅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
法定代表人 李雪梅
成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注册资本 9619.2904万元 人民币
实收资本 9619.2904万元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规模 大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开通会员可解锁*815687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经营范围 研究生产销售化学纤维、精制二硫化碳、漂白玻璃纸、彩色玻璃纸及其加工产品、新材料纤维制品、擦地布、擦碗巾、木纤维抹布。经营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采购销售本企业生产所需的硫酸、硫磺、氢氧化钠化工料(仅限票据交易)、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和禁止经营项目);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承揽电气设备、仪器仪表、机械设备的修理;架线及设备工程建筑施工;电气安装;管道、设备安装和维护;水电、空调、弱电设备、线路设计安装维修;35千伏及以下变配电站工程施工;自动化工程咨询设计施工;防腐保温工程施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道路货物运输、仓储服务、货物搬运装卸服务;劳务派遣服务。
职工人数 265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涉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的 是否已按公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章程要求,履行股东同意手续:
否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1 宜宾丝丽雅集团有限公司 74.33% -
2 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0.80% -
3 青白江华严实业总公司 1.85% -
4 乐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1.14% -
5 中国轻工集团有限公司 1.04% -
6 上海朔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0.36% -
7 成都锦城线业有限公司 0.52% -
8 金牛区金行劳动服务公司 0.52% -
9 成都东方电器塑料厂 0.21% -
10 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0.21% -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64693.83万元 -168.78万元 -152.25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73689.11万元 272715.65万元 793.46万元
审计机构 四川华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无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北京晟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评估基准日 *开通会员可解锁*
基准日审计机构 四川华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备查资料:(1)资产评估报告;(2)2024年度审计报告。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5.2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待重庆联交所出具《受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交易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汇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2.若信息披露期间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交易双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信息披露期间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用互联网竞价方式(多次报价)确定受让方。
3.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及相关服务机构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若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有效报价,交易达成的可豁免);(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4)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5)其他违反公告或公告附件的情况。
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受让方原因导致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的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支付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5.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6.交易及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含重庆联交所费用等)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重庆联交所收费标准详见 https://www.cquae.com/News2017/Content?id=30233 。
7.受让方须同意重庆联交所在收到全部价款及服务费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8.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使用保利集团、保利中轻的商标和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以保利集团、保利中轻子企业名义对外宣传和开展经营活动。
9.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产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1 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交纳方式 电汇、转账、网上支付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轻工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启阳路4号
法定代表人 赵国昂
注册资本 200000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开通会员可解锁*32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4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4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内部审议情况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五:挂牌信息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重交所网站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重庆联交所集团中央单位北京交易分中心交易二部
交易机构联系人 马经理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服务机构 服务机构名称 中丝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服务机构联系人 申经理 服务机构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备注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