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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三峡库区森林火灾应急能力建设项目
(巫溪片区)答疑及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将重庆市三峡库区森林火灾应急能力建设项目(巫溪片区)答疑发布如下:
问题一:1、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2、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要求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3、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答:1、本次招标要求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供。
2、可以。
3、承诺格式以“第八章(二)承诺”提供为准,内容请投标人自行比对检查,是否额外提交其他承诺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问题二:1.专用合同条款中,对于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未明确。
2.专用合同条款中,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不明确。
3.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情形未明确违约责任和违约金的处罚。
4.专用合同中,12.4.1关于工程进度款的付款周期不明确,请明确。
5.专用合同中12.3.2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不明确,请明确。
6.专用合同16.1.3条中,关于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中,对于承包人按约定暂停施工满多少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认包有权解除合同?
7.在通用合同11.1 条关于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但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对于人工和材料费市场价格波动的调整不明确。
答:详见补遗通知。
问题三:在职的已退休的注册人员,其社保局出具的养老证明已无法提供,该类人员是否可以用退休证、注册证及在本单位注册的证明文件替代?
答:不可以。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4.1条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特别说明:(3)本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人员养老保险证明要求如下:
①企业提供养老保险证明,事业单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或行政主管部门在编证明。
②拟派人员在投标单位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 2025 年 8月至 2026 年 1 月。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拟派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在投标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
问题四: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答:承诺格式以“第八章(二)承诺”提供为准,内容请投标人自行比对检查,是否额外提交其他承诺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问题五: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和工程质量要求对应的约定内容,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
答:可以。
问题六:奖项中的拟派人员有没有具体的岗位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题七:投标函中的缺陷责任期可以填“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吗?
答:可以。
问题八:拟派人员以前在其他公司参与项目施工获得的国家级奖项符合奖项加分要求吗?
答: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问题九: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是否需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递交吗?
答:不需要。
问题十:任一清单的综合单价低于警戒线,就要提供说明吗?
答:本项目只设置了投标总报价异常低价警戒线,未设置任一清单的综合单价低价警戒线。
问题十一: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金融监管总局*开通会员可解锁*发布的《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中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规定将其承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上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统一监管平台)并申请赋码。本项目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需要赋码和提供深度查询截图吗?
答:不需要。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款2.财务要求执行。
问题十二:可以用自己做的材料购买协议、劳务协议、设备租赁协议作为低价说明证明材料吗?
答: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异常低价警戒线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理由是否充分且合理,由评标委员会判定。
问题十三:有没有人行贿专家,有的话我们就不参加了。
答:该质疑与本项目无关。如有行贿专家等围标串标的违法行为相关线索,请潜在投标人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举报。
问题十四: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
答:本次招标要求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供。
问题十五: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或者部分单项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投标人未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或者提供的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部分单项报价是指单项工程的合价低于警戒线提供合理说明还是清单综合单价低于警戒线提供合理说明呢?
答:本项目仅对投标总报价设置了异常低价警戒线,须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表异常低价警戒线规定的内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问题十六: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或者部分单项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投标人未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或者提供的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部分单项报价是指单项工程的合价低于警戒线提供合理说明还是清单综合单价低于警戒线提供合理说明呢?
答:本项目仅对投标总报价设置了异常低价警戒线,须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表异常低价警戒线规定的内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问题十七:专业分包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答:以招标文件约定为准。
问题十八:现在除了没有技术方案的低价项目评标专家不被围猎,哪个项目不围猎评标专家,请问招标人如何保证公平?
答:此问题与本招标项目无关。评标委员会是独立评标,若有违法行为,欢迎向有关部门举报。
问题十九:在职的已退休的注册人员,其社保局出具的养老证明已无法提供,该类人员是否可以用退休证、注册证及在本单位注册的证明文件替代?
答:不可以。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4.1条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特别说明:(3)本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人员养老保险证明要求如下:
①企业提供养老保险证明,事业单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或行政主管部门在编证明。
②拟派人员在投标单位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 2025 年 8月至 2026 年 1 月。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拟派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在投标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
问题二十:建筑装修或幕墙业绩满足吗?
答:业绩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为准。
问题二十一:请问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PDF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答:以PDF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里面的格式为准,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固定不可以修改的格式以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格式为准。
问题二十二: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金融监管总局*开通会员可解锁*发布的《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中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规定将其承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上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统一监管平台)并申请赋码。本项目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需要赋码和提供深度查询截图吗?
答:不需要。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款2.财务要求执行。
问题二十三:必须是新建建筑工程吗?
答:本项目未要求必须是新建工程。
问题二十四:专业分包的项目获得国家级奖项符合奖项加分要求吗?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二十五:专业分包的项目获得国家级奖项符合奖项加分要求吗?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二十六:安全负责人需要提供安全生产考核C证吗?
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4.1条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6.其他要求(2)主要管理人员:投标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之前,须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施工项目部,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当明确施工项目部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招标人。相关岗位管理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岗位证书,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中标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招标人可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签订合同后不满足该要求的,招标人按合同相关条款要求投标人承担责任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
问题二十七:1、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
2、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等要求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
3、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4、本项目是否异地评标?
答:1、本次招标要求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供。
2、可以。
3、承诺格式以“第八章(二)承诺”提供为准,内容请投标人自行比对检查,是否额外提交其他承诺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4、本项目不是异地评标。
二、现将重庆市三峡库区森林火灾应急能力建设项目(巫溪片区)补遗通知发布如下:
1、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中“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修改为:“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不调整 。”
2、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中“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修改为:“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6套 。”
3、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中“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修改为:“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不调整 。”
4、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2.3 计量12.3.2 计量周期中“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修改为:“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每月一次 。”
5、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 付款周期中“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修改为:“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每月按工程进度付款一次 。”
6、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中“(2)发包人进度款支付: 按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实际支付金额为经审核的完成合格工程量计价款的80%;工程竣工(或交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经审核的已完成合格工程量计价款的80%;由财政局或国家审计机关下达竣工财务结算批复后,支付至合同工程完工结算总价的97%;留3%作质保金,待24个月的缺陷责任期满后按规定无息退还。工程结算金额以国家审计机关审定金额为准 。”修改为:“(2)发包人进度款支付: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每月20日前将工程进度及拨付工程进度款申请单报发包方审批后拨付实际完成工程价款的70%,项目完成竣工验收拨付到70%,完成结算审计拨付到80%,取得主管部门财务决算批复后拨付到97%,留3%的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12个月后14天内由承包单位申请无息退还剩余质保金。”
7、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6.1 发包人违约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中“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修改为:“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56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7、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6. 违约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中“(7)其他: 。”修改为:(7)其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情形的违约责任: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顺延工期,并支付合理利润,具体索赔程序按照第19条〔索赔〕约定执行。
注:招标文件与本答疑补遗内容不一致的地方,以本答疑补遗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本通知相关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招标人:巫溪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懿扬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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