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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兴辰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 重庆市万盛区顺达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名称)的委托,对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婴幼儿养育照护指导中心项目-指导中心(第三批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本项目为国企采购项目,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配套文件,不完全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程序。
包号及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中标人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备注 |
包1:儿童心脏彩超 |
230.00 |
1 |
工业 |
投标人可同时对本项目两个标包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包。若投标人在标包1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则自动放弃标包2的中标资格,不再参与该标包的后续评审。 |
包2:婴幼儿健康驿站 |
101.00 |
1 |
工业 |
预算资金,总预算金额为 331.00 万元(包1预算金额:230.00万元 ;包2预算金额:101.00万元)。
(一)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提供信息表复印件);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投标产品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复印件)。
2、如果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备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盛区)(https://www.cqggzy.com/wanshengweb/)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工作时间:9:00--17:00)。
2.购买方式: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投标人将《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2244555540 @qq.com。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开标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注:未按要求购买及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不接受其投标资料。
(三)投标地点:重庆万盛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万盛经开区松林路111号国能天街8号楼4楼)。
(四)投标开始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北京时间9:00;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北京时间9:30;
(六)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北京时间9:30;
(七)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为响应优化营商环境号召,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盛区)(https://www.cqggzy.com/wanshengweb/)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九)本项目为国企采购项目,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配套文件,不完全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程序。
(一)采购人:重庆市万盛区顺达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湛老师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 址:重庆市綦江区万新路101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兴辰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老师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 址:重庆市武隆区芙蓉街道芙蓉西路90号7幢3-1
公告3份.doc 3.4定稿公开招标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婴幼儿养育照护指导中心项目-指导中心(第三批设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