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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打印】 【关闭】重庆民丰化工原址地块六价铬污染风险管控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民丰化工原址地块六价铬污染风险管控工程已由重庆市沙坪坝区发展改革委员会以重庆市企业投资备案证(2503-50*开通会员可解锁*-441554)备案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债资金70%、企业自筹30%,招标人为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及项目业主授权单位重庆天原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三方协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井口先锋街老山沟166号。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2.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对重庆民丰化工原址地块六价铬污染迁移进入嘉陵江的风险进行管控,确保场地内六价铬污染“不加重,不扩散”。项目建设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采用“垂直+水平”阻隔方式对场地内中重度污染区域进行阻隔管控、对场地西侧轻度污染区域进行修复治理、对场地内重度污染区域六价铬污染源进行清理控制、在场地内(包含西侧山地)合理设置导排水沟以减少地表水的渗入、对穿越场地的原市政泄洪管道污染风险隐患进行整改、对新厂区大坝防洪防渗能力进行提升、对老厂区防渗截流大坝进行病害整治、对原污水处理站及集水井(沟)进行提升改造、对厂区内原家属区(49-2-14号)修建阻隔墙及外出通道、建设长期监测设施及智慧监控体系等手段措施,有效阻断场地内六价铬污染的迁移,并需要在项目完成后进行管控效果监测,确保至效果评估验收时嘉陵江江边的监测井地下水六价铬浓度达到小于等于0.5mg/L、总铬浓度达到小于等于1.5mg/L,通过风险管控后效果评估,达到污染地块风险管控的目标,通过主管部门验收。项目设计建设同时需配合沙滨路临时道路的设计及施工。
2.2.2 建设规模:重庆民丰原址场地管控区域面积296370m2(约445亩),其中,西侧山地、原办公生活区及厂前区等区域面积约100000m2,新老厂区等污染区域面积约200000m2、污染区域周长约2100-2400m;垂直阻隔建设深度约7-31.5m,阻隔方式可以采用包括但不限于帷幕灌浆、地下连续墙、自凝灰浆复合HDPE膜柔性防渗体系等;水平阻隔区域面积含中重度污染区域,阻隔方式可采用包括但不限于HDPE防渗膜、水泥混凝土硬化覆盖等(硬化面积不少于117000 m2);排水沟总长约4000-4500m;穿越场地市政泄洪管道长度约2000m;老厂区大坝长度约520m,新厂区截流堤坝长度约580m,老厂区大坝上游端头处还有约50m原石垒堤坝需完成防渗强化;场地内外一共有9口集水井;拟建监测井12口及智慧监控体系,做到对场地地下水的实时监控和智能巡检;对污水处理站和集水井(沟)设备设施及建筑整体进行提升改造;对项目建设期间产生的污水进行合法合规处置;在场地内建设实验室、智慧化场地中心控制室、污染治理宣教中心;在污染场地与厂区内原家属区49-2-14号(解放军宿舍)之间修建隔离围墙(约200米),另修建一条长约1000米的出行道路,实现人员车辆与污染场地的有效隔离等。地面硬化要求采用水泥混凝土硬化,规格为C25、厚20cm(所有工程量最终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的风险管控实施方案为准)。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约12416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11119.47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勘察(详勘及后续补充勘察)、环保优化方案编制、风险管控实施方案编制、设计(含风险管控方案深化设计、施工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及工程实施期间(开工令下达后次月直至监测期结束)的污水处置、管控效果自评估(含施工期间的相关检测、监测)、设备购置并安装、直至符合经招标人核准的《重庆民丰化工原址地块六价铬污染风险管控实施方案》的标准、竣工验收合格及修复治理区域不少于100亩(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的实施方案为准)并达到建设用地二类用地标准、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2.5 工期要求:440日历天,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求开展监督性监测,监督性监测时间另算。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通用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和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3家;
(2)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需具备前述设计或施工资质要求中的至少一项;
(4)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各方承担的任务安排。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www.ggzyjyjgj.cq.gov.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www.ggzyjyjgj.cq.gov.cn)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www.ggzyjyjgj.cq.gov.cn)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10: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17:3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11: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www.ggzyjyjgj.cq.gov.cn)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重庆天原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赛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星光大道天王星A1座17楼 |
地址: | 重庆市渝中区双钢路1号 |
| 联系人: | 陈老师 |
联系人: | 刘志渝、文静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联系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监督部门: | 重庆市沙坪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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