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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南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潼规资告字(2025)11号
经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批准,重庆市潼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以公开公告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TNC2025-10 |
宗地面积: |
403458.6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潼南高新区东区B区S2-5/01(1)号地块 |
| 出让年限: |
50 年 |
容积率: |
≥0.6 |
建筑密度: |
≥30% |
| 绿地率: |
≦20% |
建筑限高: |
/ |
土地用途: |
三类工业用地 |
| 加价幅度: |
121 |
保证金: |
2420.752万元 |
出让起始价: |
12103.76万元 |
| 备注: |
1.宗地规划用途为三类工业用地。 2.竞得人须自成交次日起10日内,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向出让人申请签订土地出让合同,逾期未申请签订的,成交确认书自动失效,出让人有权终止供地,并没收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 3. 重庆潼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向竞得人移交土地。 4.开竣工时间:自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2年内竣工。 5.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土地出让价款。 6.根据《重庆市潼南区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工作实施方案》,宗地按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得低于327.61万元/亩,建成投产后税收强度不得低于24.96万元/亩,产出强度不得低于468.02万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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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2月8日到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2月8日到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10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25年12月8日10: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活动定于2025年12月8日10时在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交价款不含契税及交易服务费、拍卖或挂牌出让佣金,由买受人另行支付 。出让土地的交易服务费由买受人全额承担,向重庆市潼南区涪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缴纳。
2.其他事宜详见出让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潼南区春阳街103号国防大厦)
联系人: 王先生 (交易中心) 44590165(办)
彭先生 (规划自然资源局) 44596570(办)
陈先生(四川公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开通会员可解锁*
保证金开户行、户名、账号:
银行名称: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潼南支行
银行账号:*开通会员可解锁*1*开通会员可解锁*0
银行账户名称: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详情请见原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