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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三路片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监理
答疑及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答疑部分:
质疑一:商务部分总监理工程师需要一级造价和一级建造师证书为加分项,本项目不涉及工程造价,该要求怀疑贵单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要求取消不合理加分项。
答:本招标项目地处渝中区核心区域,是渝中区重要的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区位特殊、周边既有建构筑物密集、现场环境与交通情况复杂,且本项目存在网管改造与建筑改造的交叉作业情况、施工协调难度大,施工过程对工程造价、质量、进度、安全等的管控要求高。总监理工程师商务部分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履约要求设置的,为了更好地履约,择优选择综合实力强、监理团队能力强、专业性的监理机构。
质疑二:施工工期为什么长达720天?
答:本项目经立项审批正式批复建设工期为24个月,折合施工工期为720天。本项目施工内容繁杂、工序衔接紧密,各分项工程需严格按照规范流程依次推进,前后工序交叉制约、无法同步大面积作业;加之现场作业空间受限、场地布置紧凑,材料运输、机械进场、临时设施搭建等均需错峰有序开展。同时,受现场地形环境、周边管控要求、交叉施工协调等客观条件影响,部分施工环节作业效率受限,施工推进节奏需合理放缓。综合工序流程、现场实际工况及各类外部制约因素,整体施工周期跨度较大,项目建设工期相对较长。批复工期充分结合了项目整体建设内容、施工工序衔接、场地作业条件等客观实际综合确定。
质疑三:请问该项目建安费只有约2380万元,施工内容并不多,是因为什么原因施工计划工期确长达24个月?这个原因对我司的报价有影响,所以请告知
答:本项目经立项审批正式批复建设工期为24个月,折合施工工期为720天。本项目施工内容繁杂、工序衔接紧密,各分项工程需严格按照规范流程依次推进,前后工序交叉制约、无法同步大面积作业;加之现场作业空间受限、场地布置紧凑,材料运输、机械进场、临时设施搭建等均需错峰有序开展。同时,受现场地形环境、周边管控要求、交叉施工协调等客观条件影响,部分施工环节作业效率受限,施工推进节奏需合理放缓。综合工序流程、现场实际工况及各类外部制约因素,整体施工周期跨度较大,项目建设工期相对较长。批复工期充分结合了项目整体建设内容、施工工序衔接、场地作业条件等客观实际综合确定。
质疑四:请问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有业主代表么?不要回答依法组建,谁都知道是依法组建!
答:本项目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质疑五:请问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有业主代表么?不要回答依法组建,谁都知道是依法组建!
答:本项目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质疑六: 123123
答: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不作回复。
质疑七:请问本次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是否有业主代表?
答:本项目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质疑八:本次拟派监理人员及委托代理人的社保为外地监理企业所属的分支机构处购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社保或养老保险的要求?请招标人予以明示。
答:满足。
质疑九:市发改委,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万盛经开区发展改革局,市级有关单位:
当前重庆招投标市场中,部分招标代理机构受不正当利益驱使,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全然不顾项目实际施工、服务需求,专门为特定投标对象量身定制投标条件,通过各类限制性条款恶意排斥其他潜在合格投标人,让公开招投标沦为暗箱操作、内定中标人的走过场流程,(主要体现再评标办法的加分项中或者有的在补遗内容自问自答增设条件。设置的加分项只有少数单位能的满分,没上网前提前锁定单位。设置的苛刻加分项偏向的排斥大多数符合项目的优质单位。使得招标严重不公平,大多数投标人合法权益被侵害,彻底背离招投标“公平竞争、择优选择”的核心原则,更严重破坏重庆营商环境,打击市场主体参与城市建设的积极性,影响公共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建设质量。具体违规事实如下:
一是关键岗位人员资质设置极端苛刻、针对性极强。部分项目招标文件里,对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造价工程师,安全员等岗位,设置极其小众、特殊的专业资质、细分从业年限、专属认证等要求,这类资质在市场上极为稀缺,仅有极个别特定单位能够满足,完全脱离项目实际实施需求,本质就是量身打造门槛,直接剥夺其他投标人公平参与竞争的权利。
二是业绩要求设置精准壁垒、变相排斥投标人。不少招标文件在业绩审核上,不以项目规模、实际履约能力作为核心评判标准,反而刻意设置极具针对性的业绩关键词、极度细分的项目类型、小众服务场景等限制条件,将绝大多数具备同等履约能力、拥有丰富同类项目经验的投标人排除在外,仅让预设的特定单位符合要求,招投标完全失去公平竞争意义。
三是财务报表设置特殊要求、违规增设排他门槛。部分招标文件对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提出无法律依据、脱离行业常规的苛刻要求,具体表现为:强制要求财务报表采用特定二维格式、专属定制版式,限定报表字段、排版、输出格式等非必要条件,该格式并非行业通用标准,仅少数特定企业可满足;违规附加会计师事务所资质证件、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专属防伪页等多余材料,远超招投标财务审核常规要求;强行将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利润率等财务指标作为投标资格条件,甚至要求不合理年限的审计报告,无视企业实际经营状况与履约能力,变相限制中小微企业、新成立合规企业参与投标。
四是奖项要求脱离项目实际、违规设置超高门槛。部分几百万上千万投资额的中小型工程、招标对象面向中小型企业的普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竟违规要求投标人提供国家级奖项、行业顶级荣誉等超高条件,这类奖项与项目实际需求、履约标准完全不匹配,明显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让众多合规参与者根本无法参与公平竞争。(中小型企业有国家级奖项的屈指可数,而项目本身是面对中小型企业招标)
上述种种违规行为,不仅彻底背离招投标“公平竞争、择优选择”的核心原则,更严重破坏重庆营商环境,打击市场主体参与城市建设的积极性,影响公共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建设质量,长期下去必将严重阻碍我市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同时也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在此,我恳请贵委切实履行招投标市场监管职责,依法对上述违规问题开展全面调查处理:
1. 严查招标文件量身定制、设置不合理排他性条件的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涉事招标代理机构及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
2. 加强招投标全过程监管,规范招标文件编制与审核流程,严格杜绝各类歧视性、排他性条款;
3. 依法维护招投标市场公平公正秩序,保障所有投标人合法权益,营造阳光透明、规范有序的招投标环境。
本人在此郑重承诺:本次举报内容全部真实、有据可查,无任何捏造、歪曲、夸大事实之处,自愿对举报内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愿意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取证。
恳请贵委高度重视、尽快介入查处,还重庆招投标市场一片公平公正的环境
答: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不作回复。
补充通知部分:
1、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顺延如下: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
(2)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
注: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充通知内容为准。
重庆渝中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天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5*开通会员可解锁*6001010101].CQ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