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立德有限公司瑞昌市家具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4-22
发布于
江西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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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九江市瑞昌生态环境局拟对江西立德有限公司瑞昌市家具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九江市瑞昌生态环境局)

通讯地址:瑞昌市南环路40号瑞昌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项目审批区(332200)                                                                                                                               

项目名称

江西立德有限公司瑞昌市家具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码头镇长江大道南侧、瑞码快速通道东侧中林华中智能家居产业园二期7#厂房

建设单位

江西立德智能家具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江西圣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码头镇长江大道南侧、瑞码快速通道东侧中林华中智能家居产业园二期7#厂房,地理坐标为(E115度37分27.489秒,N29度49分47.664秒)。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租赁中林华中智能家居产业园二期7#厂房,为已建厂房,租赁面积为8460m2,项目建设使用面积6000m2,厂房共三层。项目工程组成主要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水

项目喷漆水帘废水、打磨水帘废水循环利用,定期更换,更换的废水交由有资质危废单位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中林华中智能家居产业园化粪池处理达码头工业城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进入码头工业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一级A标准,最终排入长江。。

(二)废气

木工加工区粉尘:项目木工加工区粉尘经中央集尘(布袋除尘)措施处理后经21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打磨粉尘:项目打磨粉尘经风机引入水帘沉降处理后干式过滤后通过三根21米排气筒(DA002)排放。

喷漆、晾干废气: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漆雾、二甲苯(甲苯、乙苯)和TVOC经负压收集+水帘+喷淋塔+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21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三)噪声

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并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废

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纸箱、布袋除尘器收集灰经收集后统一外售外售回收公司;废活性炭、废拼板胶桶、废油漆桶、漆渣、喷漆水帘废液、打磨水帘废液、废过滤棉、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灯管、废胶刷、废锟刷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边角料、不合格品、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日产日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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