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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公告 1、招租条件 本招租项目后巷-下山旅游服务配套设施项目已经批准进行公开招租,项目招租人为莆田市秀屿区湄洲镇后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的招租机构单位为福建省正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和招租范围 2.1项目地点:莆田市秀屿区湄洲镇后巷村; 2.2招租内容:后巷-下山旅游服务配套设施项目拟租赁资产一览表:房屋建筑面积合计858.1平方米(不含宝澜街靠北方向小间建筑)(其中:麟山路南侧楼幢建筑面积248.35平方米,麟山路北左侧楼幢建筑面积200.92平方米,麟山路北中间楼幢建筑面积173.84平方米,麟山路北右侧楼幢建筑面积234.99平方米),规划用途为旅游配套服务设施用房;框架结构,位于总层数2层的第1-2层,建成于2023年;土地权利性质为划拨,用途为商服用地-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财产范围包括建筑物(含室内二次装修)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不包括家电、家具等动产,也不包括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具体面积以现场实际为准,租赁资产按现状交付,承租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一切费用由承租人(承租人)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平整、进场道路、水电费等。注:租赁资产不得外运,一经发现,招租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租赁期间,各项应缴税、费(包括水、电、物业租金、租赁发票税等)由承租人承担。承租方未经招租人允许,不得在区域内随意搭建。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及重大政策性调整必须服从调整需要或终止合同,双方协商相关赔偿的问题。租赁期满后,不得恶意破坏场地设施。承租人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提前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招租人,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能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押金)不予退还。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必须按时迁出所有的物资。若合同终止后,场地仍有余物,视为承租人放弃所有权,由招租人自行处理。 2.3用途:1)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业;承租对象以从事文化、旅游、服务业为优先,不得售卖生鲜、活鲜等水产品。2)标的用途及限制性条款:仅限于旅游服务,不得作为任何违法活动的场所使用,不得转租。3)承租方可对承租地进行装修,并符合相关要求。4)招租人的工作通道及公共走廊和过道,承租人不得堆放杂物;5)其他相关费用包括承租期间水费、电费、卫生费、税费及办理任何证件费用等均由承租人承担。 2.4租赁期限:5年。5年租期到期后,由承租方与招租人双方协商,并经招租人考核通过后续租,年租金按双方协商定价支付。 2.5租金:年租金建议以评估价100%为底价(即98582元/年),具体如下:麟山路南侧楼幢项目:建筑面积(㎡)248.35㎡,年市场租金(元)35796元,月市场租金(元)2983元,月租金单价(元/㎡)12.01元/㎡;麟山路北左侧楼幢项目:建筑面积(㎡)200.92㎡,年市场租金(元)20690元,月市场租金(元)1724元,月租金单价(元/㎡)8.58元/㎡;麟山路北中侧楼幢项目:建筑面积(㎡)173.84㎡,年市场租金(元)17904元,月市场租金(元)1492,月租金单价(元/㎡)8.58元/㎡; 麟山路北右侧楼幢项目:建筑面积(㎡)234.99㎡,年市场租金(元)24192元,月市场租金(元)2016元,月租金单价(元/㎡)8.58元/㎡;湄洲镇后巷-下山旅游服务设施配套用房合计:建筑面积(㎡)858.1㎡,年市场租金(元)98582元,月市场租金(元)8215元,月租金单价(元/㎡)9.57元/㎡。 租赁期限5年,考虑需对房屋装修改造等情况,相关证件办理等原因,签订合同后6个月为准备期,免收租金。第1年租金按中标方首年的报价缴纳,第2年起每年租金在前一年的基础上递增1%。签订合同时,承租人须向招租人缴纳按照中标总价的10%金额作为押金,方可签订租赁合同。 2.6租金缴纳方式:承租人在中标合同签订之日起付第1年租金,以后每年租金到期之日前一次性交清下一年的租金。 3、承租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具备承担本招租租赁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3.1、企业法人单位参加投标,必须持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无法到现场参加投标,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2、自然人参加投标,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招租文件的获取 4.1招租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在采购网站等网上发布招租信息,承租人可报名获取招租文件。 4.2招租文件售价:100元。 4.3地点:福建省正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荔园东路199号喜盈门国际大厦2号楼1521) ①上门报名:提交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填写招租项目名称)。 ②网上报名:发送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填写招租项目名称)的扫描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微信同号)。 ③报名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4.4书面招租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租文件不一致的,以采购网上下载的为准。 4.5开标前招租人不与承租人接触,承租人在阅读招租文件、踏勘项目现场中若存在疑问(包括认为招租文件中存在限制公平竞争的倾向性条款等问题),可直接向福建省正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疑问。 5.评标办法:最高报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本招租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5000.00元,福建省正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开户名--福建省正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行政服务中心支行,账号—9*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45144。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后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正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公室。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租人不予受理。 备注:请各承租人认真阅读招租文件及合同条款。 8.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 8.1 签订合同时,承租人须向招租人缴纳按照中标总租金的10%金额作为押金,方可签订租赁合同;该押金在合同期满时经出租人确认了无事项后无息退还,在租赁期间,若在合同期内违反条款或单方面终止解除合同的,该押金不予退还,所有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应向招租人提交押金作为履约担保。 8.2承租人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按上述8.1条款的要求并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未签订租赁合同的没收投标保证金。 8.3承租人在地面建筑物及建筑设施或新增固定设施不得拆除,招租人也不作任何补偿无条件归招租人所有。 9.其他说明:福建省正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租服务费缴纳账号:开户名--福建省正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湄洲支行,账号—9*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33802。 10.联系方式 招 租 人:莆田市秀屿区湄洲镇后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莆田市秀屿区湄洲镇后巷村 联系方式:唐先生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租机构:福建省正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园东路199号喜盈门国际大厦2号楼1521 联系方式:张先生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