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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琶洲办公楼(AH040157地块)即将验收。按照有关规定,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拟通过公开方式选定1家厨房设备供应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
二、承接主体
(一)申请单位必须是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包括厨房设备安装等相关资质)。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
三、申请截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自然日,下同)。
四、委托内容
(一)详见附件:《厨房设备及抽排风系统清单表》。
五、项目
(一)预算金额 :总费用不超过28万元。
(二)工期要求 :设备供货及安装预计30天完成。
六、提供资料要求
(一)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厨房设备购置报价表。
(四)技术服务方案。
(五)同类项目业绩合同。
(六)相关资质证书。
七、申请办法
(一)申请单位登录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j.gz.gov.cn/)“委托服务”栏目下载《厨房设备及抽排风系统清单表》。
(二)申请单位如实填写《项目委托申请书》,A4纸双面打印,与相关资质材料装订成册后加盖单位公章。
(三)资料密封。所有送审资料密封包装并加盖公章,密封外包装应当清楚写明申请人名称、项目名称的字样。送审资料若有破损收件人可拒收。
(四)资料递交。按规定时间送达或邮寄到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以寄出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申请资料概不受理。
(五)申请资料提供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并密封。
八、评审确定
(一)公告截止日期后,由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组织评审小组按规定对供应商及其递交材料进行评审;至公告截止日期结束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公告自动顺延5天,一次公告结束后可致电咨询顺延期具体结束时间。顺延期结束时如申请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则发布第二次公告;如到第二次公告截止日期,申请供应商数量为2家或以上,将按上述办法进行评审。
(二)如果到第二次公告截止日期,申请供应商数量为1家,经评审小组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直接选定其作为供应商。
(三)服务单位拟定后,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将在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发布公示,公示3天如无异议,将按院相关流程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
九、在公告截止前,如需要现场察看,可与单位联系人预约。
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19号市农科院
附件:1、《厨房设备及抽排风系统清单表》.xls
2、评分指标设置明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