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向社会力量购买广州“三农”工作宣传片策划制作服务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1-28
发布于
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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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规定,我局拟向社会力量购买广州“三农”工作宣传片策划制作服务。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委托单位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二、 委托内容

  (一)主题定位

  该片着重展现“十四五”期间广州“三农”新成效、新亮点,体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体现历史感、文化感、突出现代感,展现广州农民喜获丰收、农业产业蓬勃发展、农村崭新面貌,可适当使用市、区历史素材,运用丰富的画面及剪辑节奏,突出展示广州“三农”工作的丰硕成果。

  (二)服务要求

  围绕“十四五”期间广州“三农”工作,撰写文案脚本。根据要求,前往广州市指定地点进行拍摄。制作一部8分钟左右的宣传片。根据采购人要求,归档整理好视频素材,分类后进行归档交付。

  (三)技术要求

  需配备专业的4K摄影机和无人机进行拍摄,拍摄素材分辨率至少达到4K或以上,视频成片为全高清分辨率(1920×1080及以上),视频呈现形式为实拍、动画、二三维特效技术结合,后期需进行配音配乐。

  (四)成片要求

  制作成片时长约8分钟,中文解说配音、字幕。

  (五)完成时限:*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 服务经费

  不超过8万元(含税),使用我局原有素材据实收费,实际费用以验收情况为准。

  四、 承接单位资质条件

  (一)熟悉广州市农业政策走向,熟悉农业类新闻写作规律,具有农业类大型专题片制作能力;

  (二)拥有宣传策划、撰稿设计、视频拍摄、影片制作专业团队,在人员、设备、技术、宣传资源等方面具有圆满履行服务项目合同的能力;

  (三)项目承接单位必须具有合法的单位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服务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四)项目负责人需具备较强的新闻敏感性和政策理解能力;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五、 报名截止日期

  自公告发布日起五日。

  六、知识产权

  本项目的所有中间成果、最终成果其所有权均属采购人,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外泄,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责任;中标人应当保证其交付给采购人的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采购人实施的研究成果侵权的,中标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七、报名方法

  (一)申请单位应提交申请资料一套,包括:

  1. 《广州“三农”工作宣传片策划制作服务委托申请书》(见附件1);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项目策划方案(脚本);

  4. 曾承办或者开展的案例介绍;

  5. 报名单位认为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二)以上申请资料,请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于申请截止日期前寄送至市农业农村局交流合作处(以寄达时间为准,超时不予受理)。

  收件地址:广州市麓景路388号,邮政编码:510405,

  联 系 人:郑小姐

  联系电话:86392435(注:申请人所提供的申请资料不再退回给申请人)。

  六、遴选确定

  委托单位将按照本公告,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的申请资料进行评审,择优选定1家服务单位。中选服务单位应按照评审结果通知与委托单位签订服务合同。

  附件:1.广州“三农”工作宣传片策划制作服务委托申请书.doc

  2.评分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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