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务科】关于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儿科新生儿一次性奶瓶采购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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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5-08
发布于
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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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供应商: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根据实际需求,现对儿科新生儿一次性奶瓶采购项目公开挂网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ZWK-LY20260508

二、项目名称: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儿科新生儿一次性奶瓶采购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元)

儿科新生儿一次性奶瓶

1批

(具体见清单)

*开通会员可解锁*

详见用户需求书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2)2023年至2026年度内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

3、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效期内)。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注:供应商若不能同时满足以上条件则视为响应参与无效。(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其参加资格,并列入采购人失信供应商名单。)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地点:2026513日17:00,广州市越秀区长堤大马路171号一方长堤健康产业中心915室总务科

1、响应文件仅受理纸质,纸质材料一式六份(正本1份/副本五份),具体要求详见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2、不接受邮寄投标。

评审方式:采用一次报价、综合评分方式,综合得分最高为中标原则。医院根据工作安排组织评审,供应商无需到场,无需现场陈述。

七、评审会议时间、地点:待定。

八、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老师段老师

电话:020-81332203*开通会员可解锁*工作日8:30-12:00、15:00-17:00,其余时间请勿电联。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总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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