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东营机场飞行区保障能力提升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成交
发布时间:
2026-09-18
发布于
山东东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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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东营机场飞行区保障能力提升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二、项目编号:DFMHFW2026056
三、标段(包)名称:东营机场飞行区保障能力提升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评审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10:00
六、中标候选人: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标段名称 成交金额
1 北京颐和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东营机场飞行区保障能力提升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165.336328万元
2 上海华东民航机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东营机场飞行区保障能力提升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150.107982万元
3 广州中南民航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东营机场飞行区保障能力提升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147.932504万元
七、公示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山东省机场管理集团东营机场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1306弄7号富丽大厦23楼
联系人:张婷婷、陈健华、夏明华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监督电话:
九、备注:
1、候选单位具体评审情况详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内容;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及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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