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青岛农发冷链物流有限公司51%股权
发布时间:
2026-03-20
发布于
山东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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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QD2025DF300008
项目名称 青岛农发冷链物流有限公司51%股权
转让方名称 青岛农发投贸易有限公司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中共青岛市城阳区委国有企业工作委员会
转让比例 51%
挂牌价格 22272.88万元(人民币)
挂牌期间 20工作日
挂牌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重要信息披露 特别事项说明等信息详见评估报告,评估、审计报告不予公开,如需查阅请前往青岛产权交易所或转让方现场查看。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应在青岛产权交易所信息披露公告期内,向青岛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竞买保证金9272.88万元。 (二)意向受让方提交意向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以及该等报告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同意接受本项目标的所包含或可能包含的瑕疵,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挂牌公告之内容(包括转让交易条件),且自愿同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 (三)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转让方有权通过青岛产权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已缴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①网上报名过程中意向受让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网络竞价过程中意向受让方不应价的;③意向受让方根据产交所发出的竞价结果通知被确定为成交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④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 (四)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法人,本次挂牌转让不接受基金、信托和资管计划、自然人或联合体的竞拍。 (五)分期付款首期款:首付款为9272.88万元,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照不低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六)本次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及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七)本次股权转让仅涉及股东变更,转让股权后的目标公司继续承担其债权债务、或有负债,继续履行其对外签订的各项协议,承接处理目标公司或有的历史遗留问题。 (八)目标公司的冷库资产为城阳水产、鲜肉、蔬菜、水果等批发市场的配套设施,交易完成后同等条件下仍应优先满足上述市场相关租户租用。 (九)转让方收到全部交易价款次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交易双方配合办理目标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企业名称变更等手续,名称中不得包含“青岛阳光农发投”等字样,目标公司不得继续使用青岛红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青岛阳光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青岛红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青岛阳光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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